落水狗

犯罪片美国1992

主演:哈威·凯特尔,蒂姆·罗斯,迈克尔·马德森,克里斯·潘,史蒂夫·布西密,昆汀·塔伦蒂诺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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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4 15:19

详细剧情

黑帮老大乔·卡伯特(劳伦斯·蒂尔尼 饰)和他的儿子“好家伙”艾迪(克里斯·佩恩 饰)召集了六名强盗,准备到珠宝店抢劫一批天然钻石。这六个人彼此各不相识,甚至连对方的姓名都无从得知。乔为了保持机密,以颜色作为代号分别给六人起名为白先生(哈维·凯特尔 饰)、橙先生(蒂姆·罗思 饰)、金先生(迈克尔·马德森 饰)、粉先生(史蒂夫·布斯塞米 饰)、棕先生和蓝先生,并规定他们之间不能透露任何私事。   抢劫时,六人中了警察的埋伏,蓝先生和棕先生当场死亡。白先生带着身受重伤的橙先生回到预定的聚集地——一个仓库。一会儿,粉先生、“好家伙”艾迪和金先生也来到这里,并活捉了一名警察。几人回忆案发时的情景,得出结论,六人中必定有人向警察告密。为了揪出告密者,大家审问拷打那个警察,仍然无法得知事实真相。本就互不了解的几个人,开始互相猜忌,事情的发展完全偏离了预设的轨道。

 长篇影评

 1 ) 结构的力量

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还是不知名的好莱坞新人,连小咖都算不上,到处为自己的影片筹款而低三下四。最后搞来了几万美元,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忽悠出各种关系,才把自己的处女作《落水狗》送到了圣丹斯电影节。

结果,一战成名,而且一发不可收。在两年之后,他拿出了轰动全球的黑色电影《低俗小说》,由此走上了一代名导之路。在被奥斯卡规训之前,昆汀·塔伦蒂诺的影片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虚张声势的话唠,用伏笔和反转埋下剧情炸药;人物絮絮叨叨的台词控制着叙事的节奏,同时起到塑造人物,传递出或反讽或欣赏的角色特征。

当然还有他招牌式的,偷师港片的暴力美学。在令人生厌又略显无聊的对白中突然施以夸张的血腥暴力,这种伎俩令其导演的电影《杀死比尔》即使现在看起来依然冷冽,让人不寒而栗,神经疼痛。

他今年又将为影迷奉上大作《好莱坞往事》,且该片已经内地定档,影迷将难得的在大银幕上看到昆汀作品。

虽然在《无耻混蛋》之后,昆汀的个人风格稍微收敛,为商业化做出了更多的妥协,但其个人风格依然穿插于影片的各个角落中,仿佛“病毒”一般感染着古典电影元素的各大“细胞”,让传统的黑帮片,警匪片,动作片,最后都成为了打上强烈风格烙印的“昆汀电影”。

要了解昆汀的电影风格,自然必须从其第一部长片说起,那部看起来粗糙,但实则相当精良的处女作《落水狗》,是后期所有昆汀电影的类型和风格起源。

昆汀的电影特征不在故事,而在叙事,即讲故事的手法。18岁中学毕业后,昆汀在一家录像租赁店打零工混日子,找梦想。作为看片狂人,他依靠模仿和自学,逐渐领会并掌握了众多电影知识和技法。1991年,他出售自己撰写的剧本《致命浪漫》,获得了5万美元收入,决拿到“第一桶金”的他,决定开始拍摄自己的第三个剧本《落水狗》。

《落水狗》几乎可以用30秒就讲完整个故事脉络。黑帮大佬父子找了一群混混去打劫珠宝店,结果混混中有警察卧底,打劫时一群人被警察伏击。死的死,伤的伤,杀回仓库集合的混混又相互猜疑,最后大动肝火,一群看似凶狠的暴徒相继死于傲慢和心软。

这个故事极为俗套,且影片没有大牌明星,没有大场面街头枪战,更没有峰回路转的经典故事。作为新人,昆汀选择了“讨巧”的方式,采用了非线性叙事,把整个抢劫过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打碎后,按照人物的不同视角,重新拼凑,让观众一步步,逐渐了解到这个事件背后的真相,以及导致结局的重要根源。

看昆汀的电影,一定要熟悉“突转与反讽”两个概念。影片第一幕,是看惯了好莱坞“三段叙事”风格电影影迷通常会认为极为无聊的话唠。一群黑帮混混在抢劫之前的早餐里相互“嘴炮”,大放厥词,从麦当娜的歌聊到老掉牙的电影,最后还未不给服务员一美元小费而争执不休。

其实,这段群戏嘴炮极为关键,你能通过人物的台词了解到各个角色的性格,或伪装的,或真实的。比如那位不愿付小费的粉先生,为自己不付钱找了各种原因,最后因为大佬发话又不得不付钱,这一性格特征为他后面在仓库的行为提供了前提和逻辑动机;

而看不惯此行为的白先生,虽为抢劫犯,但内心有一股侠气,正义凛然,讲义气的性格很快显露出来;那个皮笑肉不笑,动不动就要拔枪的金先生其实在众人谈话时就露出了偏执狂的一面;而极少发话,藏有心事的橙先生其实一早就让人猜疑;而一群人火并的导火索,认为必须要付小费的大佬乔的强势,也在这一幕表现的入木三分。一群人的谈话可以看出他们的性格弱点,同时也能判断他们相互性格带来的交流障碍,预示着他们行动的不顺,以及最终可能引发的悲剧。

昆汀的戏极少有废笔,所有的看似平淡都是为突转埋下伏笔,积蓄张力。一群人谈笑风生后,马上就是白先生带着受伤发狂的橙先生逃回仓库,一前一后的戏剧性落差是昆汀惯用的突转手法。

回到仓库后,不愿付小费的粉先生,暴力无端的金先生,以及大佬和儿子相继回到仓库,观众将见识一场原本不会引发的火并经过。而在讲述结果之前,昆汀又通过插叙和倒叙分别讲述了白先生、金先生,以及橙先生加入这场行动的原因。三段插叙的安排,一方面是为继续深挖人物性格,同时还建立了人物之间关系的逻辑。比如为什么大佬儿子会无比信任金先生不是卧底。从两人在办公室如孩童的打闹,以及他本身的暴力倾向就可看出;

为什么白先生会拼命维护橙先生,甚至不惜为此与作为朋友的大佬拔枪相对,首先是白先生内心的正义,以及他和橙先生在抢劫前就建立了“大佬与小弟”的深厚友谊。

那么为什么橙先生能骗过一群“资深又专业”的混混呢。当你看到橙先生为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惜大段背台词,以及他行动前“整装待发”的细腻心思时,你就会明白人物内心的缜密以及前期准备的充分。

所有的戏份都是为了证明故事结局的“自恰”,让其因果联系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在故事的最后一幕,即通过回忆性叙事抖落橙先生的身份时,反讽的基调又显露出来。如果说一开始,影迷还在烧脑谁是卧底,在故事进展到这一幕时,其实谜底已经揭晓,昆汀直接告诉了观众的伏笔炸弹的位置,然后调皮地开始了倒数计时,让观众亲眼看见一群蒙在谷底的悍匪因为各自性格的缺陷而落入悲剧性的圈套中。

非线性的回忆性叙事场景中展示的细节表现了昆汀对于剧本的极度执着,他势必要把每场戏拍到最好。他在乎电影,且十分耐心,舍得花时间来保证每个镜头角度、每个眼神、每个动作,以及摄影机的每次运动都能满足故事的需要。

相比《低俗小说》的精致,胖哥其实更喜欢《落水狗》的粗中有细。整部电影的场景除了一开场的早餐店,就是后面的厂库,经费的捉襟见肘让影片在极简风格中更加凸显出运镜和表演的重要性。

我们总是电影的灵魂是故事,但我们常常忘记,说好一个故事有时比故事本身更加重要。电影是一个有多种元素组成的有机体,就像大众对于美的定义一样,虽然有传统意义的美人表征,但因为某一方面的突出,我们同样可以把其看作美的代表。

所以,经典的电影论述的是永恒的、普遍的形式,而是公式;论述的是一丝不苟,不是旁门捷径;论述的是独创,而不是机械的复制。在这一点的实践上,昆汀通过《落水狗》做到了,并且一直践行,终让他成为一代大师。

 2 ) 解读昆汀

当我尽量地平静敲下“解读昆汀”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心底深处还是忍不住笑了一下,因为我知道,接下来的这一篇文字,必将成为无数平庸滥俗的关于昆汀的评论中的一篇。有了这样的自知之明,我也就有了写下去的勇气,如果有谁骂我胡说八道,我也可以大言不惭地回答说“我是站在俗人的肩膀上”。
  昆汀塔伦提诺,这个在无数影迷心中无法替代的名字,这个29岁就响誉全世界的重量导演,感觉所有对他的评论都是苍白的,不管是热情扬溢的倾慕,还是毫不留情的抨击。而他,永远都是那一脸坏笑,或目空一切,要走进他,该是多么困难。想用文字对他说点什么,是多么愚蠢。
  1992年,只有29岁的昆汀,拿着他的处女作《落水狗》在美国圣丹斯电影节上引起了世界性的反响。有人评论说,他以他独特的黑色幽默与暴力美学确定了他在电影界无法动摇的地位。我当然一样,为他的黑色幽默与暴力美学而倾倒,但是,我自认为我并没有专业底蕴来评论昆汀的这两项。我看完《落水狗》,头脑中马上反映出来的竟是杜琪峰的老电影《枪火》。我因此而陷入了困境,《枪火》是我看过的最干净的电影,没有一点点的拖泥带水,对白中连多余的一个字都找不出,《枪火》给我的震撼是难以名状的。然而,这一次《落水狗》又一次给了我这样的感受,我不明白为什么?两种如此不同的风格,为什么会历史性地走向吻合?《枪火》如此干净,《落水狗》如此冗长,《枪火》如此寡言沉默,而《落水狗》如此喋喋不休。我在万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突然灵光闪出一个词——纯粹。也许我找对了,也许《枪火》与《落水狗》给我的震憾都是都是来自于它们的纯粹。《落水狗》中那一票抢劫珠宝行的劫匪,他们给我的纯粹感就像是他们就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在我们的咖啡馆讨论着《感觉像处女》这首歌,在我们旁边为了一块钱小费而争论不休,如此真切。他们的生活像白开水,就是那一次抢劫,如果没有意外,我想他们第二天还会出现在那个咖啡馆,喋喋不休,说着《感觉像处女》和小费,或者类似的别的。我在开篇就急于特意说《落水狗》,我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好像震憾真的是一件难以名状的自我痴狂、傻冒、歇斯底里。
  说昆汀,如果不说他的叙事手法,那跟没说差不多了多少。我在思索,怎样来形容昆汀的叙事。非线性?倒插混乱?无故跳跃?算了,都不合适,直接叫“诡异”吧,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样词穷过。昆汀诡异的叙事,在《低俗小说》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1994年,注定要成为昆汀匪夷所思的一年,这个才三十出头的青轻人,怎么就在戛纳击败了波兰导演基斯洛夫斯基?我在很多年后,再去看基斯洛夫斯基的《红》,都难以置信,偏爱文艺的法国人怎么会在那一年看上了昆汀的《低俗小说》。《低俗小说》诡异的叙事手法我相信让很多影迷坚定了他们对昆汀的如痴如狂,当然,也让很多人看了半小时直接放弃或者睡着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有个评论人说《低俗小说》甚比昆德拉的《生命不可承受之轻》,笔者浅薄,这两件我都深爱的作品,实在是没有找出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如果硬要这样比较,我更愿意将《低俗小说》比作杜拉斯的《情人》。它们都像“墙上的斑点”那样让人灵魂出窍,却总是在叙事的过程中达到命运的偶遇,所以,整个电影就是一些点,一些命运偶遇的点,而没有命运延绵的线条,把点连成线,昆汀将这项工作直接抛给了观众。在观看的过看中,我总是为这些点的出现而感动,而去回到当初昆汀出发的地方,所以,不得不承认看完给人是一塌糊涂的感觉。我要插一句的是《低俗小说》中几个让我莫名感动的片段,约翰跳舞那一段有让人窒息的美,还有塞缪尔领悟到神旨决定浪子回头那一段让人产生强烈愿望,有一股一同与他回到明净的世界的冲动,还有威斯利目睹了对手被SM后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惺惺相惜,两个硬汉的握手言和也给了我们一种另类的美感。再回到叙事,非线性的风格在很多电影人那里都有过,像冈萨雷斯的《巴别塔》和保罗哈吉斯的《撞车》也是这种叙事的典型代表,无疑这两部也是在世界电影史册里将会留名的经典之作,但从叙事的角度讲,不得不说他们离昆汀差得太远了,甚至可以说,没有人能做到昆汀那样出色。
  有很多评论人都企图从昆汀的电影里找一些高深莫测、严肃高尚的主题,这必将是要失望的。大多数电影都在跟我们讲故事,而有少数电影是在告诉你怎么讲故事,昆汀的电影就属于后者,如果你执意要去理清梗概、升华主题,都将成为可笑的无聊。像《死亡证据》这样的电影,你说主题是什么,性心理变态?女权主义?随便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如果将这些主题扣在昆汀的头上,那他的电影连三流都排不上,就是看起来关于二战的严肃的《无耻混蛋》也不要企图去作这种价值追求,这与战争无关,与历史无关,这只是昆汀想塑造的人物形象在那个时代的荒缪表演。所以不要说他不尊重历史,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在说历史,也不要说他的电影结尾收不住,没有呼应,因为昆汀,他自己也不知道会在哪里要停下来。就像《杀出个黎明》(昆汀是编剧,主演,副导),电影前后两部分的跳跃,你又要定义它是警匪片还是鬼片?我觉得电影是昆汀在追求的一种感觉,只是在表达一种荒缪的生命观念。就像在《杀出个黎明》中昆汀在穿越边境时面临着被警察抓捕的危险也要大声强调“我没疯”。生命实在是很荒缪,最相信的人偏偏是警察的卧底(《落水狗》),不断背着《圣经》的人偏偏是个残酷的杀手(《底俗小说》),最强悍的杀手偏偏死于几个弱女子的乱棒之下(《死亡证据》)……还有什么比生命更荒缪的吗?人们说这是黑色幽默,应该算得上恰如其分,生命的底色不就是黑色吗?笑过之后,剩下一腔苍凉。不过那些以“昆汀塔伦提诺,这位优秀的喜剧导演”开头的文章,在此作严重鄙视。
  我和你,以及他们,唯一的共性就是我们在一同演绎荒缪。昆汀塔伦提诺如是说。

 3 ) 过瘾

那个女人,那一枪MR橙 在车上挣扎,呼嚎他可能不敢相信骗过了乔却骗不过命运 两个警察忍受痛苦,互相保护“乔不出现,他们是不会来的。让我们在这里慢慢流血吧……”说出了所有卧底的苦衷你入局注定无法再全身而退……几声枪响后,横七竖八的尸体等来了迟到的警笛声……一个已死,另一个命若游丝 不知道MR白 听到那句“我是警察”后心中想的是什么他用枪,甚至用生命呵护的“友谊”被这一句话打得粉碎模糊的友谊比清晰的敌人更可怕杀手,注定是冷的当你有了一丝暖意生命可能也随之走到尽头 卧底不能像布鲁斯威利斯那样威风八面也不能像小马哥那样快意恩仇……只能在正义与邪恶的夹缝中畸形的生存自从《无间道》之后卧底很火或许是我们同情他们吧…… 我想起了《暗花》黑白,宿命棋盘,对峙黑方看错一子,满盘皆输……白方以退为进,代价呢?两条生命,是不是变成上司桌上,那一份报告而已? 金先生这个十足的混蛋有着老教父般的阴沉嗓音冷静而强壮的意志和身体还有那双眼睛我真他妈的爱死他了不过电影中变态混蛋的下场一向不好想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安东尼·霍普金斯?或是《老无所依》中的贾维尔·巴登?去补习班提高智商先…… 留着分头一脸痞相儿的蒂姆·罗斯真是帅啊…… 昆汀电影标志性的碎叨和插科打诨切碎,打乱。独特的电影结构隐约看到了日后《低俗小说》的影子我不是很耐昆汀,却很喜欢这些独特的电影结构《落水狗》不是经典,却很过瘾 忽然想起这首诗……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土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一入江湖岁月催,不胜人生一场醉…… 我们都是棋子每天在生活这个局里面游走挣扎上帝这只手以命运的名义玩弄我们以股掌之间话说的冷酷了不过生活,有时候比话更冷酷 夜,静粗口,枪声鲜血,尸体好久没这么哥特了痛快,痛快……

 4 ) 细节才是卖点

“F*** you! I'm dying!” 最记得这句昆汀味十足的台词,昆汀把电影真是玩的不亦乐乎。 一个简单至极的故事情节:一个大佬临时纠集了一帮家伙去抢劫珠宝店,没想到其中混入了一个卧底,因此中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网上有一段小动画叫“Reservoir Dogs in 30 Seconds”,30秒的时间就能把这个故事完整的讲完了。没有复杂的情节、没有重生的悬念、没有刺激的爆炸、没有华丽的布景、没有震慑的视觉效果,甚至连演员也没一个长得多顺眼的,它有的只有一个:精彩的叙述方式。我想大可以做一个专题,就叫“听昆汀讲故事”,例子就用《落水狗》。其实昆汀在电影中就已经将自己的绝招告诉我们了,还记得电影中那个卧底警察背熟的那个毒贩的故事吗?对白反复强调的是:细节才是卖点。 影片中众主角们开头就有一段非常拉风的出场,慢镜、西装、墨镜、嘴叼烟头、手插裤兜,像极了香港电影中黑帮大佬们出门的镜头。然后每个人一个特写镜头、字幕标识出演员的名字,然后镜头转到背面,片名出现——“Reservoir Dogs”,非常有趣的是,在片名之前插入了一个小小的“are”,哈哈,昆汀一开始就告诉你了,这些耍酷男只不过都是“落水狗”而已。另外有趣的是,关键人物Tim Roth的名字是和其他人分开的,而且加了一个“and”。 众落水狗们是由父子俩——大Boss乔和小Boss艾迪领头,其余的都是临时凑齐的,为安全考虑,分别不同的颜色来作为代号,呵呵,这不就是不同毛色的狗么? 片头一段众狗群聊的镜头是长达7分钟胡扯蛋,大段的对话看得人不知所云,这也是昆汀电影的一大特色,让观众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然后突然给出一个惊喜,这是他最大的乐趣所在。细看这些絮叨,而又不尽然:棕狗絮叨着他对麦当娜的《像个处女》的解析,满口都是性;大Boss在拿着他的名册查着什么,显然这名册上还有一大串名字,而众狗们的名字应当也是位列其中的;白狗敢公然夺过大Boss的名册,显然他和大Boss的关系非比寻常;金狗开玩笑问大Boss要不要我来干掉白狗,还做了一个击毙的手势,后来我们也知道,他是个变态杀人狂;最有意思的是粉狗,执意不愿意给小费,但是大Boss一来,他还是给了,短短几句对白,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从穷人堆里走出来的、颇有些单纯而又敏感的、遇事但求自保的家伙。 接下来就看看昆汀那天马行空式的叙述方式吧。 片头字幕还没结束,正当我们看到众狗们意气风发的出发,期待着他们会干出怎样一番“壮举”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我要死了”,然后就看到橙狗浑身是血的出现在汽车后座上,白色的车座内到处蹭着的鲜红血迹格外扎眼,血淋淋的双手、惊恐的眼神、哭腔式的嘶喊、绝望地扭动着的身体,让人大跌眼镜,刚才还在耍酷的橙狗一下子变成了这个样子。其实,这里是电影的开头,却是故事的中段,之前发生的事都是用插入闪回的方式叙述的,每段插入又分别有一位主人公,白狗、金狗和橙狗的段落甚至加上了小标题。 这几处插入式的叙述都韵味十足:白狗问粉狗是怎么逃出来的,自然地切入粉狗逃跑的过程;粉狗去厕所了,剩下白狗一个人抽着烟等着,似乎故事的发展在时间上出现了一段空白,于是切入白狗的段落;金狗打开后备箱给白狗和粉狗看他抓的警察,三人相视一笑,白狗相信了金狗,然后切入金狗的段落;橙狗意外地干掉金狗后,无奈地只能等着大Boss前来,这里的时间上又出现了一段空白,于是切入橙狗的段落。几处切入点都恰到好处,流畅自如。而整个抢劫行动的目标和计划是在白狗的插入段落中从对话中叙述出来的,具体每个人的分工和细节步骤又是在橙狗的插入段落中从对话中叙述出来的,拿捏得游刃有余。 整部电影讲的是一次抢劫珠宝店失败的行动,而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哪怕一个珠宝店内的镜头,但是通过众狗们喋喋不休的对白,一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脑海中。 影片中最最关键的人物就是橙狗,而在他拿起枪打死金狗之前,我们几乎都快把他忘了,一个血流满地,奄奄一息的家伙还能做什么呢?昆汀成功的暗示并引导了观众的思维,然后令人咋舌的把一个惊喜“噌”的冒了出来。我甚至能想象到当昆汀看到观众惊讶的表情后,开心得手舞足蹈的样子。 对于剧中人物的刻画,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都极为鲜明,立体而丰满。 白狗是个老江湖,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试探橙狗是不是已经断气了是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的方法,估计是看是否有雾气吧,在逃脱的时候举双枪连车带警察都打得稀烂的镜头酷劲十足。而他又是有同情心、讲义气的人,以至于粉狗说他“表现的像个新手”,橙狗是他的拍档,中枪垂死,白狗觉得是他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狗自己的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狗去医院,拒绝让变态的金狗留下来看着橙狗,并在相互猜忌中始终袒护着橙狗,不惜自己的生命。 金狗是个变态的家伙,出现在货仓便是带着墨镜,吸着可乐的,举手投足透着些许优雅与自恋,而他在珠宝店里警铃一响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拿枪对着警察,享受着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着躲避的样子,他可以随着音乐,踏着舞步,割下了警察的耳朵,说“我才不理你现在知道还是不知道,无论怎样我都会拷打你,不管能不能得到我要的信息”。而同时他对大Boss又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大Boss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漏。 粉狗是个“专业”的贼,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敏感、胆小,活像个偷油的耗子,一出事他就警觉有卧底在他们之中,他们是中埋伏了,白狗要告诉他真名,他立刻敏感地拒绝了,他不想杀人,为杀了一个警察而耿耿于怀,他拿到钻石后并没有随身带着,而是先藏在了一个地方,他在知道金狗割了警察的耳朵后捂着鼻子惊恐地凑过去看。他又是个自身利益第一的人,他不愿送橙狗去医院、不愿知道白狗的真名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狗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而金狗出现之后又收回了这些言语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大Boss发话后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 小Boss艾迪,狠角色一个,一见金狗就解开扣子、腾空口袋、褪下手表,言语挑衅,然后和金狗干上一架,显然,他和金狗是一丘之貉。 而对于次要人物昆汀可真是有够“次要”他们的,自己来扮演调侃麦当娜的棕狗,而蓝狗几乎没几个镜头,也没几句台词,我们只知道他被打成蜂窝了…… 再看看昆汀还有哪些精彩的细节描述吧。 白狗问粉狗要不要抽烟,粉狗第一反应是说戒了,然后又问有烟吗?白狗一摸口袋,没有烟,这是因为在前面抱着橙狗掏兜里的手帕时把烟带掉在地上了,于是他又回到橙狗身边拿,给粉狗点上烟后,自己并没有点,而是等到洗完、梳完之后才点的,粉狗一边说着金狗的疯狂杀人,一边有些紧张地把手枪子弹上膛,而旁边的白狗一听上膛声立刻警觉地回头看了一眼,等等。 影片中间画外音有一段说:这是凯比利的“70年代的超级回声”,如果你是第12个打入的你就可以赢取两张看怪兽的门票,而金狗在折磨警察的时候打开的电台正是这个,呵呵,这怪兽不就是金狗吗? 金狗在折磨警察之前,特意检查了一下躺在地下的橙狗伤势,确认他不会醒来时才下手的。而金狗在割警察的耳朵的时候,镜头故意晃开,似乎是我们不忍见到血腥的场面而把视线避开一样,但是镜头却对准了货仓中的一个门洞,上面写着“Watch your head”(小心你的头)。 橙狗的出门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看上去有些紧张的橙狗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而仅仅翻戒指这么一个镜头都似乎在诉说着一段卧底警察糟糕、无奈而又有口难言的婚姻生活。橙狗下楼后上了一辆车(小Boss送他们去开碰头会),而这时的镜头却在后面跟踪的一辆车里(橙狗叫来的警察),一个镜头,开两件事都交代清楚了。 碰头会后,白狗和橙狗在珠宝店门口的车内排练着行动计划的内容,注意看,前三个镜头是黑白的,画面里面的汽车也都是静止的,这个显然是他们事先拍三张照片,计划应当也就是按照这些照片制定的。这时的白狗和橙狗都穿着花衬衫,排练着每个人将会做什么,看上去非常周到,没什么差错,而画面一转,他们突然就变成墨镜西装了,开车的棕狗满脸是血,这回是玩真的了! 最为值得玩味的是橙狗讲的那个毒贩的故事,就像“红军帽”要求的那样,在橙狗的讲述中细节相当丰富,从镜头语言中我们知道,他已完全把这些细节都当成了自己的经历(自己进入到了自己的故事中),包括每个警察的表情、警犬的吠声、洗手的细节动作,甚至在开烘干机的时候直接用上了夸张的慢镜(越说得细,故事发展就越慢不是吗?)。有趣的是,在这个故事中,几位警察同样是在听其中一人在神侃自己的传奇经历,和橙狗一样的是,他同样注意细节,极尽的描述着每一处细节。哈哈,狡猾的昆汀把观众给耍了,他其实也在做同样的事,这不由让我想起“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那个无穷循环的故事,那个警察说的故事实际上极烂,橙狗说的故事同样烂,昆汀说的这个故事也一样。 看昆汀的电影,是一次精神感官的愉悦,它不是仅仅停留在身体表面,但又并不探入内心深处,充满戏谑、嘲笑、无厘头,充满血腥、暴力、变态心理。昆汀的电影,绝不会有多少现实的意义,更不会与社会、人性什么的有任何联系,那些从昆汀的电影中看出多高深的意义的评论都是胡扯。看完昆汀的电影,我只会拍案而起,大骂一句“我靠”。 引用一段台词结束吧: “一定要记住那些细节部分,那才是关键之处,这个特别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男洗手间,你得记住所有的细节,他们是用纸巾抹的手,还是用吹风机吹的,你得记住隔间是否有门,你得记住他们有没有用透明的肥皂,或者中学时用的那种粉红色小颗粒物体,你得记住他们有没有用热水,臭不臭,如果很肮脏,那些混蛋有没有泻得哪里都是,你得记住这些所有的细节,这样才能背熟这个剧本,你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细节当成自己的经历,当你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想着这是你自己的经历,你是怎样做那些事的就行了。”

 5 ) 定位——《落水狗》

《落水狗》昆汀.塔伦蒂诺早早期作品。虽然不能跟达芬奇的第一个鸡蛋,爱因斯坦的第一个板凳做类比,但抛去伟大不伟大的后世之名,就昆汀的从影生涯,这部影片有相当大的存在价值。 勇敢地说,昆汀导演,那张貌似鲶鱼的脸跟他的电影一样“暴力”,直击观者的内心,越看越邪乎。抱歉,我这话显出不敬,其实不然,容我肤浅地表达出我对昆汀电影风格的喜爱。 落水狗开场前,有一堆需要屏蔽掉的不良ABC,绝大部分出自昆少爷之口。一桌子“党代表”围坐在一起,从麦姐的“宛若处女”扯到靠小费糊口的女服务员,不管那是Toby Cheung 还是Toby Wong。这就是浮躁、兴奋、迷茫的八十年代。从那,就有了苗头,暴力语言只够意淫暖场用,真刀真枪干一票那才带劲儿。还要注意,这不是星期六电影,把小孩儿看好,遥控器也要放好。别说昆汀不厚道,没警告你。 接下来进入影片,观众可以了解到,有一个人是一群混蛋的总调度,死得轻而易举,但死得很重要,他自然是昆汀。他有意给这群混蛋刷上彩漆,金橙桔、蓝白粉,随意把玩这些彩蛋,像玩复活节游戏,藏起来,然后找出来,间歇还冲你眨一下眼睛。 想看流血,那就让血从影片开头流到结尾,痛快淋漓地流。你就是坐在副驾座上,扭头看人流血,却又无能为力的影子。作为良民,你可能出于道义,只施舍一分同情,但心底里还存有对血的恐惧与敬仰。后来,影片结束。作为良民,你依然坚守道义,但施舍的不仅是同情了,可能还有你假设出的“如果”。我就假设过,如果卧底的警察是Brown(昆汀饰),他只是诈死在汽车里,哪岂不是死不了,让我欢喜了?不过那样,捉内鬼的故事就面目全非了。 钢筋水泥够冷吧。偏要一点一点地刺激你的感官承受力。一大片阴冷的水泥地面,一个只有巴掌那么大,正被热气腾腾的鲜血洗染的生命。告诉你,这是对比句。视觉上可能感受不到那么变态的冲击力,但有种恐惧,它慑人的威力总能在事后潜入记忆,二次轰炸。作为昆汀暴力美学处女秀,他领悟出的绝望经此番诠释,也就不难看出渴望成功的背后,他所做的功课了。 抓贼是落水狗的主题,像爱情三角恋,甚至结果都相似。警察抓贼,贼找卧底的警察,卧底的警察物色最值得信任的贼做掩护,最后决一死战。 有意思的是,昆汀还嫌故事不够精彩,又玩了很多花枪。他从叙事结构上彰显个性,超人就是把内裤穿到外面,打造个人品牌的。他还通过机智幽默的台词设计,给了观众另一个身份,才华横溢的编剧。 可贵的是,昆汀也有柔情,而且很会用气氛营造出来。出发前,Mr. Orange 一个人在房间里的表演,那种冥冥中预感到的,却又不得不与命运对抗的心境,表现得特别自然。蒂姆.罗斯(《海上钢琴师》里1900)的演技毋庸置疑,但昆汀设置此桥段也有功可赞。山泉细流过后,“情”又在暴风雨中挥洒。那个倒霉的警察马文,被割了耳朵,划花了脸蛋,泼了汽油,还能坚持革命者的“打死我也不说”。说实话,在此片的场景中我被严重感动了。只是过后回味,昆汀除了是个艺术工作者,他也是成功的商人。讨主流欢心,只要处理的好,没人在乎这是恭维还是出自肺腑。 而演员阵容,现在看来,是一亮点。片老也不见得质量会缩水,很多银幕中的混蛋曾经在此聚首。最欣赏的还是一大串、一大串的对白,调侃,争执,推理,辩证,对峙,这群亡命之徒一直有个最高的理想——做到“专业”。 至于昆汀一路玩商业元素,文艺并赚钱着,投观众所好,制作昆汀式电影,致力于他的暴力美学,并坚持自我,而获一席之地。有仰望,有唏嘘,也有不屑,都属正常。春兰秋菊,各一时之秀也!

 6 ) 答、答、答

《落水狗》是昆汀-塔伦提诺的处女作,于1992年上映。一如昆汀大部分的作品,《落水狗》在美国上映的反应平平,但在欧洲却受到广大的欢迎。尽管是处女作,但昆汀在《落水狗》所展现的个人风格非常鲜明,超现实般的剪辑手法、黑色喜剧式的幽默、直接冷血的暴力,以及看似无厘头却趣味横生的连续对话。

 

《落水狗》由昆汀-塔伦提诺自编自导,剧情非常简单,一对黑社会父子策划了一场钻石抢劫案,找了6个有案底的人来具体执行,然而在六个人当中有一个是卧底警察,因此在犯案时遭到警方的伏击、发生激烈的枪战,抢匪中的2人当场死亡,其余的人各自逃脱后,先后来到一个事先约定的碰头地点。其中一个人在逃跑过程中挟持了一位警察,几个人试图从这个警察口中逼问出内奸的身份,却在拷问过程中引发内讧,最后互相开枪射击,幸存的1、2人则被冲进来攻坚的警察给开枪打死。

 

这样的故事剧情,如果是由《11罗汉》的导演史蒂文 索达伯格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抢案的策划与执行过程上,以智力机巧为影片的重点。如果是由《纽约黑帮》的导演马丁-斯科西斯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几个人物的舔血生涯上,并以杀手挽歌式的悲壮阴冷来描绘黑社会终局。如果是由《英雄本色》的导演吴宇森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几个抢匪之间的兄弟情谊、以及枪战过程的暴力美上头。如果是由《教父》的导演佛朗西斯-科波拉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黑社会老大的深刻心境上,并浓墨重彩地刻画一个黑社会帝国的兴衰。如果是由《穆赫兰大道》的导演大卫-林奇来执导,影片的重点估计会被放在人物扭曲狂躁的内心情感上,影片中的钻石、枪战都会散发阴郁的冷色光,用来作为这种情感的种种象征。

 

不过昆汀-塔伦提诺不是那些导演,他把那些导演的重点都扔到一边去,讲述一个只属于昆汀的故事。首先,在故事一开头时,所有人就都出现,一同坐在餐厅里吃早餐。这些人讲了一大段扯淡式的对话,重点其实只是要带出这几个人的名字,除了黑社会父子外,其他六个人的名字正好是六种颜色。所有人用完餐、浩浩荡荡地从餐厅出发,之后就接到第二幕--行动失败,成员依次逃到事先约定的仓库。抢劫事件的开头和结尾被放在了影片的前头,之后就看要如何带出事件策划的过程、抢劫实施的过程、以及抢劫事件失败的后续行动。昆汀在这部分用了两种手法来说故事,一种是人物之间的对话,一种是独立片段的插播。有别于一开头所有成员齐聚一堂,在后续的剧情中,人物是一个一个地来到碰头地点,而相关的事实则是被一个一个人物增添进来。

 

首先抵达仓库的两个人开始扯淡,带出了几个人去抢劫、过程中发生枪战、一名成员被杀死的事实,并插播了一段关于两人之一的过往片段,里面解释了黑社会召集这次行动、要在大白天里的几分钟内抢劫一批钻石。第三个成员抵达时,带出了黑社会父子要求大家以颜色代号相称此一安排,并带出了有内奸的事实,此间插播了第三人如何与警方发生枪战、如何顺利逃出来,算是对此次抢劫行动的一个交代。第四个成员抵达时,带来了成员之间的嫌隙,并带来一名警察,为找出内奸开出道路。此间插播了第四个成员的回顾,显示此人与黑社会父子有深厚的情谊,还是个喜欢用剃刀伤人的人。紧接着黑社会父子中的儿子抵达了,带走其中两个成员去将外头的汽车处理掉,目的是为昆汀腾出暴力美学的展示空间,并带出内奸的真实身份。此间插播了内奸加入行动的缘由和过程。黑社会儿子和两名成员回来,发现第四名成员被另一名成员给打死,黑社会儿子将警察打死,并怀疑另一名成员就是内奸。在这两段中,昆汀特有的连续射击上演,人物每次开枪必然是打个一梭子弹才罢手。终于,黑社会父亲来了,带来最终一名成员已经死亡的消息,并指出杀死第四名成员的就是内奸,结果另一名成员不同意,与两父子互相对射,父子双亡,该成员重伤。最后,内奸承认自己是内奸,重伤成员准备对他开枪时,警察攻入、一声喝令、以及一梭子弹。

 

影片没有对行动的事前规划做描述、也没演出抢案的实施过程、黑社会老大是什么背景没提到、几个成员的背景历程也没提到,别说兄弟情谊,这几个人根本都不怎么认识彼此。看似空洞的剧情,却能被昆汀-塔伦提诺制作成一部趣味的电影。打乱顺序的剪辑方式、无厘头的对话、以及暴力是昆汀-塔伦提诺的主要特色,在昆汀的作品中很容易发现幽默、解气的趣味,但却绝难找到纠葛的情感、内心的挣扎、人世的悲凉、家族的兴衰。而昆汀作品中的人物,一般的表现方式就是骂骂咧咧地怒斥、絮絮叨叨地说事、或是兴高采烈地讲笑话,很少有人物会沉思,一切都在面上,没有内心戏的演绎。原本,直接且浮面的剧情、对话,会让作品显得低级没水平,但昆汀却透过带有创意的剪辑方式,让影片呈现另类且鬼才般的效果。原本,散乱的剪辑方式很容易让观众迷失掉,但昆汀却能用大量无厘头却逗趣的对话,来衔接片段中的内容,并让整部影片保持一种相同的氛围与行进节奏。因此,尽管昆汀-塔伦提诺的作品在美国常是毁誉参半,但在注重表现手法、感觉意念的欧洲,始终有大批忠实的拥护者。

 7 ) 珍惜他的第一次

怎么样来开始一段赞美甚至歌颂,这是个问题.
想了很多桥段,最后还是迫于文字功底选择了最直接坦白的表达:这是部好片子.好玩的片子.
忘记了在昆汀之前的哪个更有名的导演曾经说过:很多导演究其一生都是拍一部电影.重复一个主题.听起来有点道理.
特别是对这种所谓的作者电影来说.
是的,<落水狗>是我看过关于这个年轻的大叔迄今为止所有电影的最后一部.从最负盛名的<低俗小说>开始.但对我而言<低俗小说>中那些令人赞叹扼腕的地方却完完全全可以在本片里找到痕迹.甚至说<低俗小说>是<落水狗>的影子.
只不过在<低俗小说>中他借以了一种更饱满更圆润更完美的方式呈现出来而已.
可绝色佳人就是绝色佳人,不同于美女需要化妆品来粉饰.有时过厚的粉过浓的妆可能分散了五官天生的美丽有时小小缺点小小瑕疵都是可爱的.
对于很多人批评的剧本过于单薄情节过于简单我只能一笑置之,事实上这样更好.
最喜欢昆汀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喋喋不休的台词.东拉西扯上天入地废话连篇.
印象中很深像是在"Kill bill 2"中比尔向乌瑟.玛曼解释她是个天生杀手的原因,上帝啊他竟然从美国漫画里的超人蝙蝠侠这种东西聊起滔滔地讲了几分钟.
所以在<落水狗>中我们能不断地找到这种冗长的对白.例如开篇那段令很多人反感迷糊的"闲话家常".例如橙先生那段编造的贩毒生涯.可就是在这种看似平常的你来我往中交代了人物与人物间微妙的关系.于开始那段来说.白先生与joe之前的戏耍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与地位.在场所有人唯一一个敢抢和会抢头目joe本子的非白先生莫属.这预告了两人最后的对决.还有橙先生的怯生与被斥.粉红先生的不给小费等等.都是对后续故事的暗示和伏笔.
而且片中台词精彩(你可以做的就是期待死亡 ,期待你不会很快得到的死亡)(你看起来像个刚出道的贼,而我是专业的).专业的贼.听起来是否很熟悉.别忘了它出厂年份是1992年.
语速和语气也被每个角色把握地不错,听起来很舒坦.好比葛优在冯小刚片子中的京腔调调.有点可惜是原著是英文所以可能有些幽默太地方色彩我们理解不了.但无伤大碍.
最著名的莫过于大叔所谓的暴力美学.金先生在"比利的七十年代"的欢快曲子下踱着舞步熟练割下那个苦命警察的一只耳朵时你的心情是否复杂.恶心的很酷不是吗?暴力在他眼里简直成了艺术.于是我们多数可以在暴力冲突的高潮听到一段抒情的爵士抑或激昂的摇滚.暴力溶了音乐或音乐溶入了暴力或两者交相辉映.说不清.
而他还不罢休.在他的电影里暴力既无处不在又出乎意外.片中人物的受伤死亡多数发生在不经意间.如词所说谈笑风声中灰飞烟灭."拉利.不要用枪指着我的父亲".跟着砰.砰.砰.三声.跟着我们无恶不作的主角们就都倒下,躺在那里姿势还很不雅.没有临死前高呼的主义万岁也没有回光返照的骁勇善战.被革命电影先入为主的的我们很难接受这种安排.怎么这么快就死了?怎么死得这么窝囊?观众往往还没回过神一脸错愕.可也许这就是死亡这就是谋杀.在生活中这种真实是残忍的可在电影里就是难得的真实了.
<落水狗>作为昆汀的处女作,如前所说在一个作者导演中的第一部电影往往揭示了他对人生的根本看法.也许人生对他来说就是一部带点黑色幽默的荒唐电影.导演是上帝你我他都只不过是个跟着剧本走的演员.主角配角还是跑龙套的都叫演员.是宿命是注定所以唯一的出口就是除了要学会怎么入戏怎么演戏更应该学会怎么出戏.
正由于此在整部影片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导演的顽皮,用他为数不多的资金和胶片在玩弄观众的想象力甚至忍耐力.即便不得于围绕在一个简陋的仓库里展开情节.也不甘于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讲他的故事.所以在电影里我们可以找到插叙倒叙颠倒但不混乱的剪辑型如<低俗小说>中著名的环型结构.所以当电影以戏剧性结局闭幕时我们本不应该感到惊讶.冷酷的勇敢的狡猾的有情有义的都倒下了.一只粉红色的老鼠窃得了整个蛋糕.可笑吗?好玩吗?这是电影还是生活?

 短评

“对不起,我是警察。”昆汀的低成本处女作,他的作品或许不能称之为经典,但总透着一股另类,但凡看过的人绝对很难忘记他独特的黑色动作喜剧电影风格和那fuck满天飞的片段。而且你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为什么能找来这么多好手陪他,史蒂夫·布西密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8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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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就在纳闷初出茅庐的昆丁怎么会有办法弄到这么多老手来陪他玩这场血腥游戏.这个路人甲级的褐色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倒霉的脑袋被射穿的家伙,头脑简单的白.凶残暴虐的金.临死得意忘形最终丢掉性命的橙.蓝色更是超级路人.最后拿到钻石的还是我们心爱的疯子史蒂夫.虽然不在一线上,却抢眼依旧

10分钟前
  • 文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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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丁的处女作拿到现在来看也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据说他“摘抄”太多。其实我最欣赏的一直是他叙事的方式,个人对暴力美学是没有多大共鸣的,可能因为我太麻木了,对非极致的暴力血腥画面都感觉像白开水一样的无味正常。想想看我到现在真的觉得有点“暴力”的只有三池崇史《切肤之爱》的锯脚,三池崇史《杀手阿一》的割舌头,Darren Aronofsky《pi》的戳大脑,伯格曼《假面》的按鹿眼睛,陈子谦《十五》的吞药。全部都只是一瞬间的事。

13分钟前
  • 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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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找到真正出处了,“对不起,我是警察”

1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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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导演:昆汀·塔伦蒂诺,29岁。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的处女作《落水狗》在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昆汀的编导才能得到评委一致青睐,影片的暴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这部最早的作品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昆汀独特的电影风格,影片中的暴力事件、黑帮人物、

18分钟前
  • 易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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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就是“其实,我是个警察”的出处……Tim Roth同学无论满身是血也好,小南瓜状也好,都是我的type……另,Mr.White对Mr.Orange的感情真是让人很沸腾啊很沸腾……

22分钟前
  • 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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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来便是经典之作~个人觉得比低俗小说还要更精彩~只是不明白,怎么这小子一出道就能网罗这么多出色的演员呢?

23分钟前
  • muma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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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警察和橙先生讲话时,有一半是模糊镜头,可以讨论下。昆汀演棕先生,提姆罗斯演橙先生。橙先生是卧底警察。棕先生和蓝先生在抢劫时死掉。最后,橙先生被个过路的女人误打伤,他打死了金先生,白先生打死黑帮老大,黑帮老大的儿子艾迪打死白先生,艾迪又被橙先生打死。最后似乎剩了个粉先生。

26分钟前
  • 林||我们谈什么都像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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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着都可以成为经典的Tim Roth。。。

29分钟前
  • 鸭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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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Fucking声中,我想补上一句:This is a fucking good movie! —— 昆汀的唠叨还真是没完没了,除了几处配乐主导,全片几乎没留10秒左右的时间让人物不说不骂不叫地安静一会儿,而繁杂的对白中真正把我逗到不行的谈话就只有粉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是专业犯罪者、还有他对于粉先生这个代号的质疑。-2014.04.25 @资料馆 重温

34分钟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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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太喜欢Steve Buscemi(本片讲述了白先生和橙先生感天动地都爱情故事……以及论一名黑涩会(粉先生)的职业修养……)

35分钟前
  • 可怜的病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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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话连篇、血浆四溢、低俗趣味、时空交错、黑色幽默、客串抢镜,初入影坛就能拍得如此面面俱到老辣成熟,不得不叹服,配乐带劲勾魂,挑逗着兴奋的神经,帅惨的蒂姆·罗斯极富喜感 ,白橙暧昧混合挺有料,这部处处闪光的处女作无疑成了昆汀将是超过瘾嗨片重要标签的最佳佐证。

38分钟前
  • 尉迟上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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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不错,比PULP FICTIONG还纯粹锋利,可能我英语不好,习惯了看情节,不喜欢冗长的脱口秀

42分钟前
  • forever young
  • 还行

~ 这才叫摇滚的节奏啊 操

47分钟前
  • 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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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处女作,几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真是太会玩障眼法了。血浆泼得我想狂喊救命!!!

49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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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k you !fuck you ! im fucking dying man.

51分钟前
  • Little Punk
  • 还行

“其实,我是一个警察。”噗~你会在得救时告诉对方卧底的真相吗?这显然违背常理。Mr.White对Mr.Orange说,与其半死不活的被警察抓住,还不如我替你解决吧。砰~(枪声响起)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更有意思?因为最后谁也不是赢家。

52分钟前
  • 荒也
  • 还行

新发现。橙先生做卧底,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在酒吧他特地跟同伙讲了一个细节,在厕所里遇到四个警察和一只狗。明明未曾发生过,但橙先生专挑出来细讲。昆汀特地用了不少笔墨去描述那个“虚构”场景。一个故事的生机就是细节,昆汀在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对这条法则了如于心,技法也已经出神入化。2020.7.5第三看,成色像钻石般璀璨。取色名的对话戳中笑点。

55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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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先生为什么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他从一开头就是行动团队中的“异类”。餐馆付账,其他人都掏了一美元小费,唯独他不给。并且巧舌如簧,理据滔滔,说的最后连橙先生都动了心,也试图收回小费。再看冠名一场戏。对于自己分到的颜色,现场无人提出异议,除了……“为什么我是粉色?”但据理力争之后,一旦发现无人相挺,老大动气,便不再矫情,马上接受。就像之前在餐馆,老大拉下脸发话后还是付了小费。虽然嘴上仍在叨咕是看在老大请吃早餐的份上,平时绝不如此。粉先生是犹太人,吝啬乃其特征之一。但犹太人还有个特征:在展示自身缺陷的同时,思维意识当中却散发着独立、理性的光辉。后者正是粉能在这场乱战血拼中全身而退的首要原因:不愿盲从,但要懂得妥协。……https://www.douban.com/note/538637819/

57分钟前
  • 赱馬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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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White真他妈太仗义了

59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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