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结尾
当年只是个打手的他,没有什么正义指导着他。当他当上BOSS,做了很多坏事之后,其他人把他当做了真正的坏蛋,打到坏人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问起曾经的朋友如果杀人会杀谁,朋友说:杀你。 他才感受到自己真正的失败,身边都是利益联系的人们,却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朋友又问为什么不杀我? 他怎么说的出口,上一时代唯一认为可以当朋友,自己的同伙(共同的秘密)的人,经过这么多年原来已经想杀死自己。爱情亲情友情,自己什么都没有获得。自己已经超越了追逐的影子,影子的真实才告诉自己,我是错的,你比我错的更严重。
2 ) 我偏执我玻璃心但我是个正常人
有妹子讨论Gangster怎么看待freddi的。
我觉得是憧憬崇拜和对于高阶层和力量的羡慕嫉妒,加上F对他的一部分的(他觉得超乎老大对小弟的)友善,让他对自己的低位有了模糊
然而F只是觉得他是非常好的一个小弟,并没有把他看成什么可以和妹子作对比的人
他觉得妹子完全没有为F付出什么,然后也没有能力帮F任何,完全没有自己对于F有用。然而F却帮妹子,然后训他。他就。。。
说白了还是嫉妒女人能用身体得到他需要打打杀杀才能得到的重视。
感觉一先生不是变态。他是太小市民和玻璃心。。。变态应该是DC家那边的反派那种感觉
可能还是个人意见。。但是我觉得一先生真的不是变态。。他的一举一动都可以找到缘由。(哪怕这种缘由导致这种结果会显得偏激)。
脱光是因为他重视那套“高阶层人”的皮】
最后脱掉衣服是他要把一切都还给F。之前是他还是过于看重这层皮,所以不能弄脏他,因为他还要穿
而老年的G西服脏了。是因为当时老年的G已经邋遢了,
他已经不再那么在意他年轻的时候追寻的一切了,因为他已经在怀疑自己的方向了,只不过在那个小偷和他说了实话之后,和F和他面对面之后,他完全想明白了自己完全错了,一开始找的方向就错了
他寻求的满足感并不能从权利里获得,因为他想要的不是权利,是上层阶级的身份。然而他的出身品味和做人素质都没办法达到
3 ) 病娇变态系的角色真带感
相当带感的片子。主角是个病娇变态的小流氓啊,PB也真是适合演这种黑化系角色。他对弗莱迪是什么心情呢,或许有一点嫉妒,有取而代之的野心,有憧憬和憧憬被破坏之后的怨恨,想成为他却终于成不了他。爱让他失败了。我却成功了。所以,为什么没人爱我呢?明明我已经穿上了他的衣服,坐上了他的位置。为什么他不杀我呢?明明是我拿走了他的东西。难道我不值得吗?
所有偏执狂都是起自这一个念头吧——难道我不值得吗?
4 ) 伟大的恨意
这个名字很爆米花甚至有些中二无厘头的黑帮片,看后却久萦心中难释怀。恕我并没有在里面看出什么相爱相杀的基情,也没觉得年轻的Paul有多惊艳(事实上个人认为他40岁后才更有气质),真正盘桓脑海的一直都是另一种奇异的力量,美艳冷峻又疏朗清透,如同已定了暗的主基调偏要配上清丽绮焕的色彩作辅却仍丝毫不显违和的高明画作,其恢宏处如于悬崖峭壁巨斧砍削的旷然于世的雕塑,大开大阖恣意铺展;细腻处如于绫罗美绢工笔秋毫勾勒的精美绝伦的风物,一提一点无不另有他意。
这力量来源于恨意。这恨意不是普遍而言的,否则便会只有暗黑感而毫无美可言。它伟大在于它自然,它非仇非妒,非不合非强迫,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自然流露的,如同地表汩汩冒出的石油,它太自然太真实了,以至于即使无人能道出其所以然却也不以为意。它伟大在于它复杂,它很能造作,歇斯底里不择手段,势若争食淬了剧毒的腐肉耗尽最后一丝气血嘶吼的鸦;它也很能蛰伏,收敛锋芒明哲保身,堪比庙堂中外表中规中矩内里沆瀣一气的“精明”士族。它伟大在于它的“献身精神”,此身愿为此意而献,此意却要超脱于此身之外,得意之时,所遇之人皆可用,所行之路皆通途,所见之景皆契合于身,所得之物皆自足于心;失意之时,金如土,权为虚,生无欢,死无惧,唯浩然伤悲与冲天愤懑久盈于市,虽身亡亦难消弥。
这恨意所以伟大,也因它来源于伟大本身。伟大者能以有余奉天下,惕于其身有垢尘,伟大的恨意则与伟大对抗,膻腥腐臭尚且不避,何况垢尘。然而此恨意却不拂伟大本意,伟大,只是伟大的恨意的载体,此恨意之内核所指并非载体,实为自身,自身者不完美也,或如蝼蚁尘芥久匿于地下不为人知,或如鸡鹜瓦釜虽可翔鸣却终知自惭。 此恨意,实为欲望与上进。
然而这恨意之意若只止于此,则与“动力”无差了,而“动力”总算不上是伟大。此恨意,源于伟大而囿于伟大,抗于伟大又伏于伟大,有损于伟大却终成其伟大。若电影中Freddy为伟大本身,而no1代表恨意,no1以死来抗争伟大,却终究成就了伟大本身,也成就了“伟大的恨意”。或许“伟大的恨意”于某些方面永远无法和伟大相抗,但论到动人之处,则犹胜。
这里想说一下“伟大的恨意”与“妒”、“仇”的差别。妒者,害也,所指为他人,利于自身;此恨意,虽有所害,更损于己,载体为他人,所指则为自身,若非如此,安能以身灭做赌注而相抗?妒者仅有蝇营狗苟极尽龌龊之态,未见穷途末路孤注一掷之豪迈。仇者,怨也,或为族辈所积,或为名利所趋;此恨意,生于自然,长于自身,听之任之,非强加也,实为人性所使,无关他物。仇者得报,酣畅淋漓扬眉吐气,颇有英雄行侠之快慰,而此恨意之“得”,因其不知所以,疏疏落落,寒寒瑟瑟,快意与畏葸齐头,满足同惭怍并进,个中滋味,非一两语所能言表,动人之处自不可同日而语。
伟大的恨意,于外界而言,鲜有募献,鲜有侍奉,然而所以称其为“伟大”,始于其与己相较,与天相峙之伟力,现于其与伟相争,终成于伟之悲壮。拥有伟大的恨意的人,绝非庸庸碌碌的无趣之辈,即便不敢与其苟同,却也不得不深深为之动容了。
5 ) 前方老弟30年熬成黄脸婆【老大】
整个片子是在英国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故事,黑帮,火并。炮儿总极力的模仿或者说靠近弗雷迪,就是因为自己的野心。拿到了胸针,戴上了袖扣,但是依旧挡不住廉价须后水和那些不绅士的作为。脱掉衣服杀掉对方的Boss,大概是为了自己走出去依旧干净整洁。炮儿总是个极聪明的人,他得到了几乎他想要的一切,名利,地位,唯一和弗雷迪不同的是,他没得到他老大已经得到并且引以为傲的爱情。而牢狱和爱情已经将年老的弗雷迪打磨得想个普通人,应该说已经成了普通人,炮儿总在30年后却依旧在心中有个想跟随的人,但是这个人已经成为过去,失望绝望之余选择了最后一个无可奈何的方式。
6 ) 帅的变态的新高度
这是第三个我喜欢上的没眉毛的变态角色了。本来我想说保罗演的男主(他在剧里真没有名字,演员表里就写gangster No.1,是想说明他没有自我吗?他的人生意义就是成为gangster No.1)是迷恋权势,才不是爱上大卫休里斯演的老大,然而,我发现导演是神夏前两季的导演保罗麦奎根,我有点吃不准了,笑。。。
觉得导演看起来很苏原老大,原老大明明也是黑帮流氓人物、当年的屠夫,为啥这位最后能如此超脱,监狱里修出艺术学位,不再迷恋金钱权势返璞归真,也放弃报复,要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从新开始生活,他这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下子人物形象好高大,导演非要做出对比来好逼死新老大啊!
保罗贝坦尼在这部里真是在帅的变态的新高度上树立了标杆,最喜欢他笑的露出牙肉的可怕样子和两场无声嚎叫的场面。
音乐很棒,黑色幽默我喜欢,开头处,老年的男主还调戏或者说涮了看戏的观众一把。
7 ) 这里的服装是有很强的阶级意识的
没几个人看懂这片。不得不上来说几句。
这不是fashion片,这服装明显是黑色幽默啊。
这里的服装是有很强的阶级意识的。英国佬所谓的class。金毛无论怎么扮绅士。还是被人闻出一股廉价剃须水的味道。杀人时把西服脱下整齐的放一边。这种分裂。可以说是对class的崇拜。衣服就是class。老大砍人是穿西服的。而他超越老大的秘诀就是,脱了西服。这样人可以变成物。等于是榔头斧头。就更man更凶狠了。等到最后老大三十年放回来。扔下一句。自己觉得自己是件旧衣服这样也挺好的。可怜金毛傻了。追求了三十年了class。根本没多大意义。别人一点都不care了。还摆出一副返璞归真的谱。真正的class不是一件意大利西服就能塑造的。
可怜的金毛绝望了。最后穿着背心裤衩在楼顶上狂吼。自己是金刚自己是超人。你看还尽是廉价卡通漫画英雄。人家老大在监狱了自修了艺术历。出来都是学士了。你还这么没文化。class不止是衣服知道吗。金毛以为自己聪明一辈子。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搞明白。还是赶不上趟。最可怜的是还没了自己。自己只是把斧子还挺乐的。别人抱着女人kiss。金毛还只会磨斧子。(这里有同志单想思暗涌)。
注意故事的开始是1968年。有常识的都知道这是什么年代。老大出场可是仿着老电影里步子的。那演员也长了张劳伦斯奥利弗般上世纪的脸。
只是因为在交货时多看了你一眼。这故事美国化了说,就是友谊与背叛的往事;腐国化了说,就是倒置的哭泣游戏。基佬的黑帮下手也斯毫不手软啊
"Not bad-looking? I'm a prince, darling!" 自恋死基佬
PB在此表现堪称完美啊卧槽,天神级别,顺这不可能不是基片
男主神经的场面不太适应,看影评好了些。原来这就是Paul Bettany,对上号了。为什么其他人包括大哥女人那么牵强的老年装,而疯子主角不用同一个人贯彻全场呢?尽管长得像,但老演员还是差了点灵魂附体的味儿,大概是Bettany把年轻那段演得太疯了,所以最后自杀总显得火候未到似的
距离发条橙太久了,马尔科姆太老,保罗·贝坦尼太帅,2人根本不是一个风格
这部电影其实描写了一个爱上大哥却被大哥结婚消息击溃的悲惨故事,男主角其实内心喜欢大哥,为大哥挡刀,被大哥的气场所迷惑,但是他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同性恋,双性恋更准确一些,其实男人在一起混久了产生爱情并不奇怪,主人公在看大哥和未婚妻被谋杀的时候其实并不是一个男人,是一个女人,爱变成恨。
为了不把血溅到名贵西服上男主角净身杀人那一幕太牛逼了太职业了太他妈变态了,最后男主角老无所依而从前的老大却拥有了真爱,这让他疯狂,他选择了自杀、
其实是小弟爱大哥,爱的太深又得不到回应,shoot me是啥意思,不就是F**k me嘛~可怜啊~贝坦尼很牛,居然演出了马尔科姆年轻时的感觉~马尔科姆依然是让人胆寒的老戏骨~
绝对的基片。贝塔尼这天神般的身形,居然没当过模特!!浪费阿。PS:神马叫迷离的,痴情的,颠倒众生目无他人的眼神?此片是范本哦!(也有人说这是黑帮版霸王别姬来着,哈哈哈哈)
不痛不痒的,为看PB,帅得很,他在橱窗前看自己领针与老大的背影重合这一幕说不上来的一种喜欢。。ps:此时他应该在如火如荼的嗑药中
“混黑帮的基佬是最扭曲的基佬”简直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真理。炮儿蜀黍走位甚是风骚,大长腿五星好评~剧情什么的,就随它雨打风吹去好了。
這個沒有眉毛的傢伙怎麼這麼帥啦!不過愛錯人的下場就是慘慘慘,那一句“bitch”里多少年的心碎 XD Paul Bettany神演技,"something really ugly eating away inside of you"的感覺都演出來了。
这是一部三观非常正的片子。是的。它告诉我们混黑道是没有前途的,金盆洗手娶妻生子才是人生巅峰。
勉强两分。主题大概是一个欲望扭曲的男人寻求上位的冒险,但是讲得比较混乱。形态上还是英式街坊黑帮+西装暴徒的那些元素,贝坦尼穿西装挺帅的,俩黑帮老大对线时就选择在街边酒馆,旁边的那些街坊也照常吃饭,但是这个所谓的黑帮到底靠啥谋生,只演了打修理工催债的一幕,小流氓团伙吧也就属于。全片有浓郁的舞台剧观感,故事以老年版男主马尔科姆的回忆展开,全片都充斥他啰嗦、尖酸的吐槽跟抱怨,一个龙套出场时就切换到他被干掉的画面,拍法有种廉价的炫技感。剧情莫名其妙,贝坦尼袖手旁观看着老大两口子被砍,转头去杀了对手,这么突然就切到判处老大入监的庭审戏上了?男主和老大老婆之间那些怪异的对手戏是想传达什么样的人物立场?作为主线的男主上位的过程毫无逻辑。这电影很少表现事件,大部分在表现角色的内心,没有事件,内心靠什么支撑?
不同年纪的gangster换演员有一说是,PB的年轻gangster是MM爷爷的真实gangster按照freddie的样子模仿美化后的回忆形象(个高腿长人好看,城府深密小变态(>▽<))……嗯,这么说的话,其他人都是老年妆而gangster却换人身高也缩水20厘米也有道理了,变得喜怒形于色也有道理了
I am Superman! King fucking Kong!这片子应该叫Once upon a time in England
苦逼的,永远输对手一大截的小混混故事。这部片子之所以好,就是到最后你都很难说清小混混和老大之间的纠葛到底是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的竞争,还是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
又名《杰克苏的史湿》,黑帮小弟深爱大哥三十载:我爱你,我要变成你,为什么你不爱我,我要看着你死,我要抢走你的东西,为什么我得到了一切还是无法变成你,为什么你要回来,求求你杀了我,你不杀我我自杀_(:з」∠)_
俺们刚用上纸巾搽屁股,你们用来搽嘴巴;俺们学着用来搽手搽嘴了,你们却用回了手帕;俺们攒钱开上小车了,你们却喊着环保转身骑上了单车。。。
Paul Bettany的角色从登场为Freddie着迷至拾斧杀戮,再换为风烛残年的Malcolm McDowell卖力嘶吼F*cking挑起怒火,整个故事线看似在讲述利欲熏心步步为营的黑道成功上位案例,但是明眼人看得出这份对老大真切而深沉的爱意。那时的Paul确实是Crime Prince,而Malcolm蹙眉狞笑间就让人感受到强大的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