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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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2 11:42

详细剧情

  美国南部的梅岗镇上住着父亲芬奇(格利高里·派克 Gregory Peck 饰)和他的一对儿女。尽管妻子已经亡故,一家人仍过得乐也融融,芬奇对儿女亦既严格又疼爱有加。父亲平时还对他们说过,不要杀死为人类唱歌的知更鸟,因为她们善良而从不伤害人。  芬奇除了是一个慈父,还是当地一名勇于伸张正义的律师。这天他接到一宗强奸案,被告是黑人罗宾逊(布洛克·皮特Brock Peters 饰),而受害者是一名白人女子。这样一个案件,在那个种族歧视相当严重的年代,罗宾逊的境况堪忧。即使芬奇找到了他没有犯罪的证据,也不足以让人们抛开种族成见。芬奇在法庭上奋力维护事实和法律的公正,然而却没能阻止人们根深蒂固的偏见。更糟糕的是,怀有种族偏见的白人已经把芬奇当作公敌,而罗宾逊也无法洗清罪名,更可悲的命运在等待着他。

 长篇影评

 1 )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部电影,但一直不知道影片具体讲述的内容,看完之后我才明白影片的名字是一种隐喻,跟打猎什么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先来百科一下:知更鸟的标准名称是欧亚鸲(Erithacus rubecula),又叫又叫鸫(红襟鸟),知更雀;是一种细小的雀形目鸟类,现归类为鹟科。知更鸟身体长约十四厘米,长着红色的胸羽,黑色的脑袋,明亮的眼睛。这种鸟按照剧中的说法,是没有任何害处的,给人唱歌,不破坏庄家,对人们的生活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因此,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应该的! 影片的情节就是在讲述人们将一个如同知更鸟一样对社会无害而有益的黑人,如何残杀的故事。电影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描述了整个故事。观众们从一个律师的孩子的口述中,以第三者的视角关注着整个影片进程。从她父亲接手案子时表现出的压力,到这个黑人被羁押时的冲突事件,以及庭上的精彩辩论,以及最后悲惨被杀的下场,一一真实的展现在银幕上。同时,影片还穿插进对一个善良、内向的神秘人物的描写,讲述他如何藏在暗中,暗暗地保护者孩子们的故事。这个神秘人物也如同知更鸟一般,可是他在人们的保护下,生存了下来,影片的结尾又给观众带来了希望。 影片的节奏舒缓而沉重,将一九三十年代美国社会对于黑人的排斥,以及黑人生活的现状,深刻的表现出来。黑人生来就是罪恶的,天生的罪犯,犯罪事件只要跟黑人联系起来,那罪犯肯定是黑人,这就是片中小镇上白人们的观点。即使黑人是无辜的,有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他是无罪的,可是在白人操纵下的法庭,他还是被判为有罪。影片没有给出黑人被杀的画面,但通过白人的说辞,难以不去认为,黑人被枪杀不是白人设下的圈套!在这样的社会中,在白人的统治下,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人们就这样杀死了一只知更鸟! 作为一部1962年的拍摄的电影,可以正面描写黑人在社会上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的,影片的编导很有胆量。我对于美国历史了解不多,不过在六十年代还有黑人女佣的情况下,可以想象美国黑人的现状没有多大改善。看着这样的影片,谁能想到美国现任的总统都已经是黑人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啊! 影片在反映这个主题之外,还刻画了男主角这个坚韧、正直、勇敢的角色。他在影片中几乎是完美的人物,爱家、爱朋友、遵守职业道德,敢于正面威胁,而且还相当的勇敢。这样的律师形象,是这部影片成功的关键,也是本片不可或缺的人物。没有了完美的男主角,如何去反映深刻的社会现实呢?至于影片所刻画的神秘人,不过是编导给观众们的希望,告诉我们虽然社会有黑暗的一面,但是也有光明的一面。很可能,在你的身边就有着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在默默地守护着你。影片终究是要带给人美好的东西,这个角色的设定就起了此作用。 影片的拍摄方式很独特。通过孩子的视角来描述故事,并不是传统方式的叙事,看起来非常新颖。虽然这样的设置,稍显拖沓,因为孩子的喃喃自语太多了。其次,几次孩子们的夜晚活动,拍摄的很恐怖。黑漆漆的深夜,空无一人的大街,以及紧张的音乐,每当出现这些场景的时候,我都以为我在看恐怖片。这些画面,有一部分吓到了我,我没想到一部拍摄于一九六十年代的电影也能拍的很吓人。那些让我害怕的场景,可以单独剪辑出一部恐怖短片,绝对能吓死人。 本片演员表演非常出色,尤其是孩子们的表演。天真无邪,生动活波,这就是我对于他们表演的评价。他们的表现是非常让人信服的,即符合剧情,又符合他们角色的人物设定,非常完美。没有想到,好莱坞的天才演员,在一九六十年代就非常多了。男主角的扮演者是Gregory Peck,他是一位大明星,不过我对他却不熟悉。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电影,给我的感觉中规中矩,即没有大失误,也没有给我留下特别深的印象。可能以后他的电影看多了,就会了解了吧。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值得入选IMDB250的电影,是一部好电影。可是,这部电影不能多看,影片的主题很沉重,看多了心情会压抑,看一遍足矣。

 2 ) 从经典小说到伟大电影到银幕英雄

1、百年电影英雄第一 2003年,美国电影学会评选出电影史一百年来的50个英雄和50个恶人,1962年的影片《杀死一只反舌鸟》中格利高里•派克(Gregory Peck)饰演的律师阿提克斯•芬奇,成为电影百年史上的第一大银幕英雄,力压詹姆斯•邦德和印地安纳•琼斯。派克曾声称他最喜欢的片子是《罗马假日》,但他又说,只有《杀死一只反舌鸟》才最接近他的内心,是他演艺生涯中的高峰。 影片故事背景是上世纪30年代中期的经济大萧条时期。芬奇是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梅岗镇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律师,出身中产世家,妻子已经去世,他在黑人女佣卡布妮亚的帮助下,照料着一双儿女:杰姆和斯科特。芬奇沉稳睿智,幽默风趣,为人正直,充满道义感,经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主张权利伸张正义。坚定的平等信念,更使他成为小镇上为数不多的反对种族歧视者,不计个人安危地坚持并致力于种族平等。 黑人汤姆•鲁滨逊被指控强奸了一名白人女子,芬奇受地方法院委托,出任汤姆的辩护律师。这在种族歧视十分普遍和严重的年代,有着英雄般的光辉。当然,他本人及家人都成了种族主义居民发泄愤怒的对象。 派克2003年6月11日去世,《纽约时报》在他的讣告中称:“派克和芬奇是一个完美的混合体”。派克本身就是一位同情黑人民权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得知《杀死一只反舌鸟》的导演罗伯特•马利根“芬奇”的人选是他时,他高兴地说:“我乐于从命。我觉得自己不用费很大的劲就可以和角色认同,不用任何表演就可以置身于芬奇的地位。同时,我觉得自己好像完全认得那两个孩子。”的确如此,影片中很难找到派克表演的痕迹,他就是律师芬奇,他就是杰姆和斯科特的父亲。 2、小说《杀死一只反舌鸟》 (《To Kill a Mockingbird》) 电影改编自美国作家妮尔•哈珀•李1960年发行的小说《杀死一只反舌鸟》。小说甫一出版便获得巨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次年,该作品荣获普利策小说奖。阿提克斯•芬奇,被认为是种族正义最不朽的小说形象。 《杀死一只反舌鸟》对美国宗族主义,包括种族、阶级和宗教有着洞若观火的描述。事涉种族歧视与滥判无辜的严肃议题,文风却风趣幽默、纯朴和暖。极大原因得益于小说的儿童——芬奇的女儿斯科特——叙事视角。其视角和语言的儿童化,使得这个故事的进入门槛不高。斯科特性格活泼,毫不多愁善感,是个很棒的讲述者。她伶牙俐齿,口若悬河,还带着些稚气的幽默。随着情节的深入,故事逐渐变得深沉和沉重,特别是通过对梅岗镇种族不平等者们的对抗和野蛮渲泄的描写,作品的社会批判性得以突显。作者哈珀•李虽然隐在小姑娘斯科特身后,把理解和结论的空间交由读者,但其对社会和政治问题无疑是勇敢直面的。汤姆在被问到既然无罪为什么还感到害怕时,他说:“如果你也是像我这样的黑人,你也会感到害怕的。”——黑人就等于罪恶。现实是现实最强有力的批判者。“假设,最坏的假设:所有黑人都撒谎,所有黑人都不道德,都不可信任,连女人也是,那这个社会就彻底失去了平等。”芬奇在法庭上痛心地说。他恳请检察官和陪审团尊重事实、维护人类和法律的尊严与平等,让法庭——国家最重要的天平,不带偏见地对每一个人平等,“以上帝之名,尽你们的责任;以上帝之名,相信汤姆!”但显然,芬奇一己之力撼动不了制度的固疾、偏见的大山。 在英语系国家,《杀死一只反舌鸟》常被纳入学校教材中,大概是二十世纪美国最广为阅读的有关种族主义问题的书籍。 3、“反舌鸟”、“鹣鸟”、“知更鸟” 《To Kill a Mockingbird》中的“Mockingbird”,拉丁学名为:“Mimus polyglottos”,中文名“小嘲鸫”,或称“反舌鸟”、“模仿鸟”。主要活动于美国德州附近,以及加拿大、加勒比海区域,是一种善于模仿各种声音的鸟,所以芬奇说反舌鸟只是用“它们的心唱歌给我们听”。年轻时芬奇是个神射手,他忠告用气枪打鸟的孩子们:“鹣鸟(bluejays)你们尽可以打,但是要记住,杀死反舌鸟则是一种罪过。” 鹣鸟是北美很常见的一种鸟,通常被认为是残忍的害鸟。   从比喻意义上理解,“杀死一只反舌鸟”,便指杀死无辜的人。作品中的“反舌鸟”,既指亚瑟•布•拉德力,也指汤姆。前者在小说和电影中都很少露面。传说中他被残暴父亲毁容,形貌恐怖,昼伏夜出。在孩子们的心目中,布就是“恶魔”的代名词。但布除了不断地在一个树洞里给孩子们放置各种神秘、陈旧的小礼物,还为杰姆缝补裤子,在鲍伯•尤厄尔报复伤害斯科特和杰姆时,奋不顾身出手相救。汤姆原本是一个在种植园工作的诚实黑人,乐于助人,却被诬陷犯有强奸罪。庭审中,芬奇证明汤姆左手自小伤残,根本没有能力对梅亚拉施暴。通过庭审,实情其实已经昭然若揭:梅亚拉勾引汤姆未遂,被父亲鲍伯发现,挨了父亲一顿痛打,然后反诬汤姆。尤厄尔一家是镇上最贫穷的白人家庭之一,鲍伯又是个酒鬼,几乎是小镇的人渣代表,但他们是白人,就可以在没有医学证明的情况下,轻易诬告一个黑人。汤姆被判有罪,对上诉绝望,逃跑时被射杀。这只“反舌鸟”的命运,将种族歧视政策的黑暗暴露无遗。因肤色获罪和丢命,无疑是罪恶吞噬良善无辜。 不少中文版本中,把“mockingbird”译为“知更鸟”,是误译。  4、黑人民权运动 刘瑜在《民主的细节—美国的“四项项基本原则”》中写道:“每个国家都有他自己的伤疤,美国政治最大的伤疤之一,是它的种族主义问题。”种族主义可以说是美国最严重的罪恶,直到上世纪50年代初,美国黑人在公车上还必须把前面的座位让给白人。1955年在蒙哥马利市,黑人就以全面罢乘来反对公车上的黑白隔离措施。 黑人民权运动的高峰出现在1963年8月,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在华盛顿林肯纪念馆前广场,向25万人发表他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I have a dream” ——金博士不断重复他对于黑人、白人有一天能和平、平等共存的愿景。集会所产生的舆论压力,终于迫使美国国会在翌年通过《1964年民权法案》,宣布种族隔离和歧视政策为非法政策,从而结束了美国自立国以来长期的黑白种族隔离政策。 由此可见,在《1964年民权法案》出台之前,出现《杀死一只反舌鸟》这样的文学和电影作品,其意义何等伟大。一部伟大的作品和一个伟大的时代同生。《纽约时报》的芬奇讣告语中,也提及这部作品和那个时代的胶着关系:“(《杀死一只反舌鸟》)真诚地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那时,公民权利运动正开始引起全民族的关注。”美国国会图书馆认为《杀死一只反舌鸟》是“文化上非常重要”的一部电影。 “反舌鸟”之于美国民权运动,就像一只报时鸟。在派克凭芬奇一角夺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第二年,即1964年,西德尼•波蒂埃(Sidney Poitier)以《田野里的百合花》成为奥斯卡历史上的第一位黑人影帝。一黑一白,也将当时好莱坞激进的自由主义政治意图彰显无遗。 刘瑜在前述那篇文章中还写道:“如果大家留心看好莱坞的电影,会发现导演一般不敢轻易把黑人塑造成反面形象……黑人总是代表着一个勇敢,正义、智慧的形象。”哈哈!被“政治正确”约束得谨小慎微的好莱坞导演啊,回看1964年,其实好近。 5、非题外话 作品中的还有一位黑人,芬奇家的女佣卡布妮亚。她受过教育,完全不像一般佣人那样溺爱孩子,她对斯科特和杰姆很多时候比他们的父亲还要严格。而显然卡布妮亚很受芬奇和两个孩子的敬重。 斯科特和杰姆除了直接观摩了庭审的全过程,见证了父亲的缜密、睿智和勇气,更是陪伴父亲经历了这个艰难的过程,一同承受了小镇居民的仇恨和偏见。万圣节之夜,甚至直接成为报复对象。但这都没有扼杀他们发现和欣赏善的眼光、护守正义的良知、直面人之恶和社会之罪的勇气、修正自己偏见的意识。斯科特和杰姆成长的脚步会一步步合上父亲善良、平等、正直、勇敢的步伐。 (请勿转载)

 3 ) 如何去尊重生命

种族歧视,是指根据种族将人们分割成不同的社会阶层从而加以区别对待的行为,即种族与种族之间的歧视。统治阶级根据种族和民族的特征,划分人们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敌视、迫害和不平等地对待其他种族的行为。 我想象不出被歧视的人们生活多么恶心的环境里。因为我认为在不了解别人的情况下,仅凭肤色来判断是多么可笑。警长选择忽略事实,也不愿打扰一个平静的精神病人,这是对一个弱势者的真正的关怀,就像律师对孩子所说的“你无法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但我认为还是应该多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比如当你想对别人给予帮助你应该想想怎样才能使对方和自己都觉得舒服,这就是不一样的角度做出的事情结果完全不同。 这部好电影,使我。受益匪浅

 4 ) 电影的结尾最精彩——告诉你如果去尊重生命

    在我们的生活周边充满了太多的歧视与偏见,我歧视着穷人,也歧视着富人,我们歧视着乞讨者,同时我们也歧视着给予者,。。。
  在我们不了解一个生命的过去的情况下,就轻易的做出对他人的评价,这是多么的可笑。
  电影的结尾,警长宁可选择忽略事实真相,也不愿打扰一个平静的精神病人,这是对一个弱势者的真正的关怀,就像孩子的父亲对孩子所说的“你无法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但是,每个人却应该尽力的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当我们看到一个乞讨者的时候,我们的爱心会给他们钱,可我们应该以如何的方式给予,当我们关心那些孩子时,怎么才不会伤到他们的自尊。
  记得大学本科的时候,班里的一个同学家庭条件不是很好,自己也不爱学习,整天打游戏,他的学费都是减免的由于经济条件问题。在大三那年的寒假,过年的几天家里不小心引起了火灾,东西烧的什么都不剩,只有人安全无恙,回学校后班里组织捐钱,在这种时候,肯定是要帮同学一把的,但是,班里却有了异样的声音:
  “他整天不好好学习,不值得我们捐钱”,我想说,我们捐钱不是为了获得什么,也不能要求他什么,我们只是想让这个家庭在困难的时候,有人在旁边帮他,不求一丝回报,现在的很多奖学金和救助金都是帮助班里前几名的学生,这是很不合理的,难道捐钱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受益者好好学习吗,还是因为生活的需要。
  不过这是个小插曲,大学同学亲如兄弟,无论男生、女生都很给力,尤其是那些平时花钱很节省的女生,更是让我意外。本想把班里募集来的钱,悄悄给他就过去了,可是学院非要弄个仪式,让那位同学发表感言,结果可想而知,那个同学在全班面前哭了,而且说以后好好学习,。。。。 这就是学院想要的吗,让一个男人在全班面前留下眼泪,许下因别人施舍的而不得不做的承诺吗!
  这是社会的问题,大学的官僚作风仅仅是一个缩影,什么时候我们的国家,能拍出 To Kill a Mockingbird 这样的电影,我们的国家的个人才能知道怎样去尊重别人,当然不可能每个人都能做到,但我们都尽量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很棒的电影,以后提醒自己多看看!!






 5 ) 梅岗往事

   <<杀死一只知更鸟>>以一个女孩子年老后的口吻来回忆童年往事,不用去关任何关于电影的话题,主演也好,剧本来源也罢,我只想说我喜欢它,即使它是那么的绵长,长的像我的童年.

   梅岗小镇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简单而僻静,那里的人们生活质朴.有好人同样充斥的罪恶,而我们的主角们是一帮天真的孩子.哥哥杰布和妹妹小史,妹妹史科特更像是一个假小子,有一天暑假到姑妈家小住的弟尔加入了他们,于是本来就好奇好动的孩子们开始了他们的冒险.镜头以孩子的视角让我们跟随着孩子们的惊险回到自己的童年,是那么的温馨.他们一起跑去房子附近的一所怪房子,比看谁的胆子更大,他们一起想去看看那个被大人们说成是疯子的布雷,只听说他只有晚上出来,孩子白天怎么会见到,究竟怎样谁也不知道.我们的心也一再随着被惊吓之后狂奔的孩子们跳动加速,慌忙之中的杰布连裤子都弄丢了,却为了不让爸爸打自己冒险去取回,和自己的童年是那么的相象.

   这一切还是不够的,在弟尔的建议下他们来到了爸爸工作的法庭,并看到了爸爸为黑人汤姆辩护.在一个种族歧视的年代,爸爸的举动带来了黑人的尊重,自然还有白人的唾弃.法庭上,原告的父女俩的辩护漏洞百出,父亲的反驳是那么的有力,可是种族歧视还是让评审团任宣布了汤姆的罪行!究竟受害的姑娘是被谁强奸的,我们也是不清楚,但你可以说是她那禽兽一样的父亲做的,但白人女人喜欢上一个善良,有同情心的黑人小伙是多么大的羞耻!天呢,鬼知道.

   父亲的权威,父亲的高大,父亲的正义都在小孩子眼里根深蒂固,当然还有父亲尊严被坏人侵犯时,小孩子的无奈和害怕,可父亲让孩子学会了什么是宽容和忍让,就像父亲教育女儿不要在学校里和别人打架一样.以孩子们的视角,对于探险的那晚的黑影是谁?杰布拿回裤子的时候,谁叠好的?开枪在菜园打死的小偷是谁?究竟是谁强奸了姑娘?坏人是怎么被杀死的?我们不清楚,也许凭直觉,你说你知道了,但究竟真相是什么,我们永远不会知道.

   对于片名<<杀死一只知更鸟>>我很喜欢,知更鸟是一种只会为人们唱出心中最美歌曲的鸟儿,它不会对人类有任何的危害,不会吃人们的粮食,不会给人们带来危害,它是美好事物的象征,就像影片中那个善良的黑人汤姆一样,因为他的善良和种族歧视让这个看不到丝毫希望的年轻人选择了逃跑,选择了自杀.一件美好的东西就这样毁灭了,就像杀死了一只可爱的知更鸟.

   最后坏人袭击万圣节回家的孩子,是单纯的和小孩子一样的布雷救了杰布和小史,那个只在晚上才出来活动被所有人视为疯子,一心想杀死自己父母的布雷救了两个孩子,把坏人送进了地狱.一抱还一抱!最后哥哥昏迷中,妹妹送布雷回到那个曾经只有冒险才会去的怪房子,她不再想着往里偷窥.因为里面住着的是善良!

   父亲就在最后依旧正直的像一根箭,但是身边还有一个同样善良的警长.回到开始的树洞和片头,那两个肥皂娃娃,那个钟表,那把刀子都是善良的布雷特意给孩子们的,当然还有两个孩子的生命!而像布雷一样善良,美好的人同样被社会毁了,而他不过只是弱智而已,或者是反映迟钝而已!又一只知更鸟被残杀了一半,我也只能那么说.

   往事依旧,像你的,也像我的,在属于我们童年的梅岗小镇!此刻我好象回家......

 

 6 ) 杀死一只知更鸟

        整部电影的色调非常暗,加以安静的黑夜中的各种声音,常常让我不敢呼吸,心跳加速。在这样一种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下,我看到了一个故事:
        在一个安静的小镇上,有一个害羞的人叫“布”,孩子们害怕他,认为他是个恐怖的怪人。在镇上还有一个律师,是两个孩子的单亲爸爸,他为被公认是强奸白人妇女的恶魔——黑人汤姆·罗宾逊辩护,因此不被人们理解。案件以被告败诉、绝望汤姆的意外身亡告终,但原告的爸爸“伊威尔”先生还不满足,把仇恨转嫁到律师的孩子身上,“布”救了孩子,最后伊威尔先生摔倒在自己准备的刀子上死去。
        故事的发展很安静,很缓慢,观影的你也会安静下来。你猜不到后来会发生什么,就那么静静地等待着。
        片名很有意思,叫《杀死一只知更鸟》,我一边看一边想,这样的剧情和知更鸟有什么关系呢?律师Atticus向孩子们解释“知更鸟”时,给了我一点眉目:知更鸟对人们无害,它不糟蹋庄稼也不干别的坏事,它只给人们送来最美妙的歌声,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一桩罪过。
        说得挺有道理,但好像还是和电影故事的发展没什么关系。
        后来,我看到,黑人汤姆·罗宾逊遭到原告以及小镇上很多人的仇视,所以,开庭前的一天,汤姆被送到一座偏僻的小房子里保护起来,律师Atticus彻夜坐在房子外,以防有人夜袭汤姆。但还是有人来了,是原告和仇视汤姆的那拨人。律师劝他们回去,但是和他们说理说不通,这时,躲在丛林里偷窥事态发展的孩子们跑了过去,律师的女儿Scout不解地问前来挑事的一个人(律师以前帮他解决过纠纷):“先生,怎么了吗?我的爸爸以前帮过你,你现在还好吗?限定继承权真的不好,我没有恶意,限定继承权真的不好。你的儿子波特是个好孩子,请你回家时帮我向他问声好。”这样一番单纯天真的关切问候仿佛是天籁,让前来挑事的大人们低下了头,波特的爸爸回答Scout:“没什么事,我会回家转达你对波特的问好的。”接着,这一拨人就随波特的爸爸回去了。那夜是个平安夜。
        很多时候我们企图以理服人,但真正能服人的往往是情,而不是理。孩子们的天真、单纯、无邪,透露出他们对大人们的关切,这份情比律师说的理让他们更羞愧,所以打动了他们,让他们最后放弃了对汤姆的袭击。并且,在孩子面前犯罪,总是很难的吧?毕竟,孩子的眼睛看着呢,那双瞪大了的眼睛是那么纯洁,会有人忍心玷污吗?
        这部电影和我看过的其他法学电影的不同就在于,它增加了孩子的视角。其他电影大多在展现大人们的想法与行动,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们从孩子的视角看大人的世界,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悟。
        看庭审那部分的时候,我以为真相是:原告伊威尔先生强奸并暴打了自己的女儿,却嫁祸于汤姆。没想到最后的真相是:伊威尔先生的女儿(白人)耻于自己勾引过汤姆——一个黑人,她每次看到汤姆就会想起自己曾经勾引过这个黑人,就会觉得自己作为白人的灵魂受到了玷污,所以找了个借口想把汤姆送上绞刑台,而她的爸爸——伊威尔先生目睹了她勾引汤姆的过程,也觉得自己作为白人受到了玷污,也想把汤姆送上绞刑台。
        多么荒谬的真相!多么可笑的起诉理由!就因为对黑人的歧视,就因为身为白人的优越感,就想编个理由把一个无辜的人处死,这是怎样荒谬的思想,普遍地形成这样的价值观的社会更是可怕。看来在那个时候,美国的种族地位差距不是一般的大。通过法庭式辩论,事实真相已经很明显地摆在陪审团面前,但陪审团还是认为汤姆有罪。汤姆绝望了,尽管律师告诉他以后还可以上诉,别气馁。但是结果出来的那个晚上,汤姆还是逃了,他逃离了看守房,本只想让他停下的警察打偏了枪,他死了。就算可以上诉,也已经没了意义。
        电影里没有情景回放,所以我所接受到的信息和陪审团是一样的,从这些信息来看,汤姆明显是无辜的,陪审团为何还是认为他有罪呢?原因只有一个,他们像伊威尔先生一样,也认为原告作为白人却主动勾引了黑人是奇耻大辱,他们同情原告,他们在这种价值观的驱使下同情捏造事实的原告!多么可悲啊。观念上的不平等带来的是生活上的诸多不平等,真是害惨了黑人们。
        电影中的这位律师Atticus很聪明,他反复地询问一些看起来和案子本身无关的细节:原告指控黑人暴打她,那么她的伤口在哪儿?左边还是右边?是面对面打的还是从后面打的?

        就是在这样的反复确认中,一个事实或者被原告捏造的事实成立:原告被打的是右半边脸,而且是被面对面打的。黑人无罪的证据这就出现了:我们试想一下,甲若是面对面地打乙,若甲打的是乙的右脸颊,则势必要用左手。可是,黑人汤姆的左手废了,根本无用,更别提打人了。
         这位律师的盘问可真是妙。委托人有罪还是无罪,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律师的质证、盘问技巧。
        Atticus在电影中说:“非常幸运,我们的法院是一个公正的地方。在这里,人人生而平等。”在其他地方都遭受着种族歧视的人们,如果在法庭上,在这个讲求公平与正义的地方还受到歧视的话,还有什么是可信的吗?法律岂不是儿戏?那句话听了真是让人深受感动。
          当我看到伊威尔先生摔倒在自己准备的刀子上死去时,我突然明白了知更鸟的意味——黑人汤姆没有妨碍大家的生活,他只是静静地做自己的事,必要的时候还帮助大家。冤枉、杀害这样的人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是一桩罪过,要遭到报应的——所以,间接害死汤姆的伊威尔先生死了。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再联想到以前看过的那些电影,感觉到自己开始能够理解为什么有些律师会为我们眼里的恶人辩护。记得第一节法理课后,我问宏博男神:“老师,律师应该为坏人辩护吗?如果有一个律师为坏人辩护,我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律师当成没有良心的人?”老师当时想了一想,这么回答我:“既然律师选择为这个人辩护,他就应该相信自己的当事人是清白的。所以,不管其他人觉得被辩护的人有多坏,律师都该相信自己的当事人是无罪的。而且,一个人有罪与无罪,应该由证据来判断,而不是审判前、质证前大家的舆论猜想。你们觉得被辩护的人是坏人,他就真的是坏人吗?”他还说:“等哪天你们都明白这个问题了,我们这些老师对你们的教育的第一步,就算走成了。”

        我想想宏博男神说的话,再想想为汤姆辩护的律师,感觉自己算是明白了这个问题。小镇上的很多人都认为汤姆是坏人,当他们知道Atticus律师为汤姆辩护时,他们对Atticus产生了抵触情绪,甚至为此报复律师的孩子,但其实这样的“认为谁谁谁是坏人”的想法是没有依据的舆论导向,就像我们认为某些人是坏人一样,真相也许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好比汤姆其实并不是坏人。那么真相该怎么挖掘呢?就靠为“坏人们”辩护的律师。
        所以,至此,在我心里,坏人也不一定是坏人,为“坏人”辩护的律师,也不一定是良心被狗吃了的大恶人了。这也算是为我学法的第一年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了吧。
        最后,依照我写感想的惯例,还是要送大家一句话:
        You never really knew a man until you stood in his shoes and walked around in them

        “你永远不能轻易评估一个人,直到你真正了解他。 ”——想想电影中的“布”

        这句话我听说过很多次,也很喜欢,但今天才知道出处是这部电影,或者说,这本书。

        好句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大家也喜欢。
  

 短评

两条线索交错的太牵强,不论神秘效果还是悬念营造都很失败,最致命的是整部电影的负面力量太弱,导致沦为了彻底的说教。如果纯粹从儿童视点出发,以纯真的力量来看待平权这件事情,效果与意义的揭示必然要好很多。

10分钟前
  • LOOK
  • 较差

我们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一种无名的、丧失理智的、毫无道理的畏惧心理;比恐惧更令人恐惧的是偏见;我们在银幕上目睹民主和正义的缓慢增长,可是我们在现实中无迹可寻。

14分钟前
  • 欢乐分裂
  • 推荐

【中国电影资料馆展映】并非惊悚悬疑片,而是关乎儿童,关乎父亲,关乎黑人,关乎法律与正义的一部佳作。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回忆童年时所窥视的成人世界的丑恶一面。独特的儿童视角让整部电影都变得紧张刺激好看起来。法庭戏虽略显说教,依旧打动人心。联想天朝律师现状不由叹息。伟大的影史经典!

16分钟前
  • 汪金卫
  • 力荐

1.抛开作品的时代意义不谈,镜头语言太漂亮了,两条线平行铺开,叙事转场流利娴熟,片头尤其令人惊艳。近来看到最为叹服的开篇,一是本片,一是希区柯克的《忏情记》。2.庭辩戏力度没出来。3.你永远不能轻易评估一个人,直到你真正了解他。

19分钟前
  • 匡轶歌
  • 力荐

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杀死一只为你歌唱的知更鸟,也没有任何一个道理,只因为你的无知和偏见就去伤害一个温良的人,这个人在昨天可能是黑人,今天是性少数群体,明天又会是谁,只要针对少数人的偏见一直在,就会有知更鸟因此而死。

21分钟前
  • 不贰🙈
  • 力荐

这部戏没进豆瓣250真心太遗憾,看到那么多二星三星更是惊呆,我越来越不理解豆瓣了,哎,这是我见过最真实却最有力量的人物塑造,那些英雄那些黑帮老大,多少带有迷幻色彩,而派克先生,却用一种最文明的方式,藐视了歧视和暴力!

22分钟前
  • 尼莫幸运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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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偏见是一股不可抵抗的力量,令人无所适从;2.儿时的恐惧只不过是大自然的虚幻,长大以后面对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恐惧;3.镜头语言极佳,光影下令人惴惴不安,那是儿时的经历;4.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亦不要去伤害一个善良的人;5.“你永远不能轻易评论一个人,直到真正了解他。”

27分钟前
  • 有心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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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的戏很出彩。但是贯穿全剧的神秘主义和象征的东西分散了主题。

31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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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握着偏见的子弹,不要轻易瞄准他人,不论他是黑人,同性恋,还是其它宗教的信徒。这些偏见都不是爱而是恶,它们只会让我们杀死越来越多无辜的知更鸟。

35分钟前
  • 亚比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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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没想到是这么好看。完全被格雷格派克迷倒加至五星(什么叫高“富”帅,看这里。比罗马假日还要有味道)。法庭戏出众不亚于史密斯去华盛顿或控方证人,精彩感人又不夸张,且辩论技巧一直在现在的律政剧中沿用。这是一个充满歧视和误解的社会,消解的过程值得我们用如此的影像来记录。

36分钟前
  •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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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37分钟前
  • 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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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以为是反种族歧视和恐怖悬疑的拼盘,只有当明白了1932年对美国意味着什么,明白了从国家经济崩溃到国民精神崩溃的大环境,才能领会原著小说和电影力图表达的,在艰难时世中坚持正义、善良、勇敢与爱的可贵。

39分钟前
  • fomalha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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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潮的法庭戏固然不错,而更出色的是法庭外三个父亲所诠释出的父权压制。律师当然是那个最正派的角色,孩子以姓名直呼他的时候,很大程度上便是一种父权制度的暂时取消,这也为他后期帮助处于父权压制下的黑人做了很好的铺垫。第二个父亲,是布的父亲,虽然片中并没有出现他的身影,但正是这样的隐身才暗示出那个无处不在的父权。布因为反抗父权的失败,被永久的抹杀,他是父权受害者的一个侧面。第三个父亲便是原告女孩的父亲,以最丑恶的嘴脸展示出了父权最赤裸的样子。而原告女孩则是父权受害者的另一个侧面,因向父权妥协而失去表达自由的受害者。另一个有意思的对比来自警察口中疯了的罗宾逊与那只被律师杀死的疯狗,这个小细节颇为精髓。即使是伟光正的律师依然是以白人中心主义父权制度的同谋,黑人的死去,没有人脱得了干系。

40分钟前
  • 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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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城南旧事》√ 太喜欢这种温暖又残酷的童年故事,真比脑残鸡汤好多了√

43分钟前
  • 啊么吸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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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出人意料的法庭电影了,居然是从儿童视角拍摄的。前1个小时几乎以为是“伴我同行”,事实证明这个长铺垫还是很必要的。老电影的起承转合感明显,格利高里·派克太让人想嫁了。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全部做的只是唱歌...

48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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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的不错,建议大家可以先看小说,如果你对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南部黑人奴隶和白人之间的阶级的矛盾感兴趣,可以选择看这部电影。我自己主要是先看的小说,所以看不觉得乏味,无论电影和小说,都是通过双主角路线,对人物进行塑造和刻画,明线是女主斯考特孩童的视角,女主孩童视角下对前半段做出人物框架的铺垫和整个电影帷幕的拉开,暗线则是男主阿蒂克斯,一个父亲的视角下的黑人奴隶不公正待遇以及司法机关陪审团制度缺陷,嗯,我个人认为最精彩的莫过于一个小时后的法庭辩论,有点和[辩护人]不相上下,当然结局,还是令人唏嘘的,这样也符合现实,一个有悲有喜的结局才是让观众觉得五味杂陈,回味无穷。最后说一下老电影拍得还是节奏比较缓慢的,而且孩童下黑白风格有点像鬼片风格,我读小说一直把马修叔和小李子代入男主,派克叔演也不错。

50分钟前
  • Leon Winters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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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大于电影形式。童年回忆的细枝末节异常精彩。

51分钟前
  • 艾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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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不太明白为什么要保留这个仅仅作为累赘文本存在的回忆叙述,给观众造成了很大的误导,最直接的弊端便是掩盖了本就存在的孩童/成人双重视角。好在依然通过叙事节奏的把控将这种视角张力勾勒了出来,童年夏日的散淡怪奇体验与成人世界空间分配严明的法庭戏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时间质态。但缺陷仍在于,成人世界的部分被描述得过于规整,以至于无法将两个世界先拉开足够的距离再产生碰撞。结尾确实是扰动语气的妙笔:失措的孩童从厚重的茧中蜕变出来,与另一种寄生的、被召唤出的“幽灵”发生超时空的相遇。

52分钟前
  • 寒枝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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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太帅了!

54分钟前
  • 九尾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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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语言可称典范,镜头的转换多次运用叠加的效果;孩子部分的故事充满张力和悬疑色彩,吊足观众胃口;庭审部分与其他庭审片一样,不可避免的说教,煽情,好在时间并不长。

55分钟前
  • 芦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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