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
先给自己的题目打一下脸。两个老人家半途而废,但是该看到的都看到了,该碰到的都碰到了。所以他们也无憾了。漫天星光下,两个老头在感叹是不是天的另一边还有人像他们一样仰望星空。答案是的。
美国有种神奇的bus。它宽大,舒畅,停在一个热闹或者安静的地方。只要坐上去,就会到达一个温暖或充满希望的地方。或许是家,或许是天涯。无论很多年前的《末世黑天使》还是现在这部,当然还有其他很多部美国电影,总会出现这么一种bus,绝不会半路给乱枪扫射,血流满地。当然斯坦森哥的《机械师》是例外。。。扯远了。
《瓦尔登湖》看了一些就看不下去了,太闷。外国名著还是适合排成电影来看。这部就拍的挺好。虽然你不能企望俊男美女,(两个老头已经主宰一切)也别想某个大明星突然客串令你手忙脚乱,但是男二那个活脱脱的老顽童还是给你耳目一新。路途中的风景也确实优美,这就够了。
至于电影里面的内涵,什么美国人文价值观、什么颠覆什么认同,关我鸟事。这是文艺青年关心的了。水库和险峰的风景确实是美,结尾的音乐也很应景。
不知道两个老人家还会不会再相见再相约A Walk in the Woods。
2 ) 俺也在林子里拉过屎
我去,终于等来了这部电影,林中漫步。今年年初在美国上线,改编于比尔布莱森的同名游记,作为他的脑残粉,没有理由不看。虽然评分很糟糕,但在意料之中,要拍出他的风格实在太难。
许多人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徒步穿越野地,我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美国徒步道共十一条,林中漫步说的是阿帕拉齐亚步道。另外一部电影涉足荒野,说的是太平洋山脊步道。
如果坐上客机穿越太平洋或者开个车沿高速一天走个千把公里,就觉得自己已把地球踩在脚下,那么请你试试走进大山。在地图上甚至还看不出你的移动,也许天已经黑了,一旦天黑,林子里出现什么没个准,无论出现什么,假如还活着的话,分分钟都想回家。
徒步穿越中遇见的各种困难,无一不在提醒我们,人类多么渺小和脆弱,更不用说,林间夜晚抬头仰望星空,璀璨银河两千亿颗恒星,视线之外更有两千亿个银河系。
敬畏大自然固然政治正确,但这却不是我粉他的理由。我绝对不在公众场合看他的游记,因为会笑到鼻子冒泡。。。
3 ) 林中漫步
《云中漫步》
影片由小说家比尔-布莱德的同名行走游记改编,是真实的故事,由罗伯特-雷德福饰演真实的作家,不知年龄是否相当,但很喜欢老演员雷德福的表演,已近80岁,仍有那种生命的顽强朝气,之前看过他的《一切尽失》,那么大的年纪,演出了很多高难度的跟大自然斗争的戏,令人敬佩。本片伙同另一老演员尼克-诺特一起行走, 他们要通过徒步旅行全长21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来重新认识美国。如此高龄,令人捏一把汗。两个多年不见的老友,因一些小磨擦,长年不见,没想到有一天,他联系上了,一起开启了这个徒步之旅,旅途中发生过一系列的事情,掉在水中,遇上黑熊,跌下山坡等等。在路上,他们长谈,幽默,生动,达观,坦诚,开始重新认识了自身,让自己坚定下来,戒掉不好的习惯,友谊之花也绽放开来。影片有美妙的风景,有悦耳的配乐,有两个自然流露,风趣好玩的老戏骨,为电影显得轻松舒服,让观众在面对这个复杂多变,乏味繁琐的生活面前,展开了一付轻快明亮的风貌,像夏夜里一杯冰冻爽口的啤酒。
4 ) 森林里面有什么——《林中漫步》
童话故事里,森林里住着各种动物,故事里的兔子愿意耗费两天和乌龟赛跑,猴子愿意去捞月亮,黑猫警长抓老鼠却不为了吃掉它......小时候的森林是个有不停歇故事的宝库,即便长大后不再有童话,你会不会好奇森林里有什么?
《林中漫步》,电影根据游记作家同名小说改编,故事很简单,讲了两位零户外经验的菜鸟老头相约徒步穿越2118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的故事。
最开始是被电影海报吸引的。俩老头站在岩石上像聊天、像争论、像两个人要闹翻了、像一个在慷慨陈词另一个哑口无言......对,是因为好奇。
俩人失足滑落被救起后结束旅程,在回程的路上有一段对话,很精彩:
“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遗憾)
“另一座山?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自豪)
“或许你说的对。”
喜欢胖老头说的这段话,他乐观地说出了一些捉摸不透的道理——你为什么要远行?
电影开始,布莱森说他想“探索自然、寻找自己的根”,真实的是因为自己的作品被媒体轻浮地挖苦,因为参加老友的葬礼的尴尬言论,因为他搬回故土却又种种不适应。他的远行想回避也希望找到生活方向。这也同样是大部分人的远行起因。
故事里最大的抗争是老头们夜晚遇到了两头熊和最后失足滑落无奈等待被救,当然老头们没有走完全程,甚至没有走完一半。俩人聊起了往事,聊起了分开二十年各自的生活,也开玩笑也像顽童也老夫聊发少年狂......摄影机安静地呆在一旁,记录没头没尾的谈话和自顾自说的回忆(对我们最大的好处就是你不用先入为主地赞同谁的观点)。被风雪大自然洗礼后,在等待被救的夜晚,一个想起了从不缺席的集市一个想起了爱了二十年的妻子,俩人明显不是在对话,是在自己的情绪里,说给自己听。旅途或许没有答案,但一定有关于答案的线索,不是吗?
电影走到这里,是极具共鸣的。我停下来回想每一次远行,很多人事都模糊了,可是记得累到崩溃继续爬山的兴奋,记得深夜闹情绪窝在沙发里不睡,记得和朋友聊很久聊出的坦然,记得自说自话把自己感动得不得了,记得我说过我要忘记要有改变......所有的所有在后来潜移默化,我总有改变。看,每一段经历都有意义,是不是很神奇。
长大后,我们不期望森林里有很多瑰宝,只希望看到一棵枯树旁长出了新芽,看到小路尽头有人走的脚印,看到黑夜里除了熊出没还有微光......或许,这是远行的一种意义。
5 ) 除了不服老,这电影还让我想到什么
上海这两天寒冷透了,下了几部片子准备慢慢的煲。其中就有这部挺另类又温馨的老美徒步片——《林中漫步》。片子整体基调都是慢慢的,缓缓的,没有特别的高潮,也不说大道理,很安静,却让你停不下来,一晃眼就结束了。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ill Bryson, 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3000多公里的山林小路。不知道这条徒步径的可自行百度,老美对于建设成熟的徒步路线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没有被直接相邀的年少小伙伴——Kates愿意陪着他冒这个险。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一路上,两人一开始互相拌嘴,住酒店住一晚还是两晚,到回忆往昔,细数过往泡妞的经历,到困在山坡上一起看星星感叹人生,令人唏嘘不已。
印象最深的是二个镜头,一个是两人在拌嘴的时候看到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叠嶂,顿时都懵了没有说话,背景拉长,只看到渺小的人影和巍峨的山峰。
另一个镜头是Kates拿出那瓶酒,他说我并没有想要隐藏这瓶酒,我很爱喝酒,爱这种气味,也爱喝了几口下肚后那种愉悦的心情,但是我却不太去酒馆喝酒,往往是一人在家热热饭菜看看电视喝喝酒,想想自己年轻时候那种风华岁月,每个人都会面对其实生活不是每天都充实又刺激,但现在我的确是戒酒了,我带着这瓶酒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可以做到,当然万一实在做不到可以喝一口。他问Bryson是否相信他可以做到的时候,Bryson给了老基友一个Yes,于是他抖着手把酒撒了,还笑说这是非常浪漫的一刻。
人应当都是害怕老去的,特别害怕在迟暮之年,听到身边的人得这个病,那个谁谁又去世了,似乎自己活着就是在等待这个终结么,日子也不再是每天充实又刺激了,于是主角背上行囊,带上干粮,走进山林,试图打破现状,寻找一些安逸生活中没有的东西。整部片子中都是以Bryson的视角看出去的徒步之旅,对于他为何开展这段疯狂的旅程铺垫较多,而Kates的心理描写是一条隐线,但可以从一些他们林中交谈中感受到,可能是为了逃避那几张针对自己的追捕令,想陪着老基友一起去冒险,或是一种对于往昔的追忆。
除了故事本身的题材令我印象深刻,此外片子中两个性格迥异的老基友,社会身份悬殊,一个是知名作家人生赢家,另一个是底层无业游民,还有些腿疾,但两人间隔几十年,再聚首却像是老朋友一般,言辞坦诚真挚,这样的相处方式令人羡慕。不禁让我想到去年我也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去德国旅行,也是临时起意,愿意搭伙一起走的念头,我们乘坐俄航从上海出发,途经莫斯科,火车途经慕尼黑,到海德堡,柏林,国王湖,爬哲学家小径看海德堡的落日,在内瓦河边徒步,或是经过勃兰登堡门悼念巴黎恐怖袭击的人群,路上也会拌嘴,意见不同,但是会相互照顾,一路走来,心怀感恩。
6 ) 旅途与旅伴的故事
《林中漫步》 (A Walk in the Woods)改编自美国小说家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的同名游记,讲述作家布莱森(罗伯特·雷德福饰)在英国生活20年后,想要通过徒步旅行全长21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重新认识美国的故事。这是一个旅途与旅伴的故事。人生、爱情、婚姻、事业与友情,实际上都与旅行一样,都是或长或短的旅程。旅程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旅伴。好的旅伴,应该是“同道、均衡、协同、有趣的”。所谓同道,就是志同道合,具有共同的志趣和理想;所谓均衡,就是势均力敌,不拖后腿;所谓协同,就是可以互补,形成协同;所谓有趣,就是不死板,富有生气。显然,这些要求是不易达到的。斯蒂芬·卡茨就说不上势均力敌,又胖,身体不好,差一点跟不上布莱森。因为好伙伴难寻,这世界上就有越来越多的人独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独身。
7 ) 关于《林中漫步》
在两位老人徒步穿越阿巴拉契亚山后,布莱森满脸释然的问卡茨:你想回家了吗?“ 眼里满是对家的思念和对旅途的满意。
他们虽然没有看到最后的卡塔丁山,但他们一同经历了烈日、暴风雪、在夜晚遇到两只高大的熊,走到双脚都流了血,还在途中遇到了善良的人们,在他们滑下悬崖的时候,在危险之时,也最终明白了生命里对自己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他们望着满天数不清的繁星:“世界的另一面还有人向我们一样,仰望着如此美丽的星空吗?” 答案是肯定的。
影片中表现的,真正的远足就是「在路上」,只是为了更好的折返,找到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东西,目的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段路,这些风景,身边的好友,以及心里,最思念的那个人...
整部影片,都在贯彻两位老家伙的乐观心态,特别是卡茨简直是搞笑担当,不管两个人遇到怎么样的陷阱,他们都可以用幽默来化解。掉进河水里时——这下子可精神多啦;掉下悬崖时——下次再这样能不能提前告诉我一声?;就连卡茨把唯一的逃生希望的绳子挂在树上,布莱森也没有责怪,相反他们一起看到了最美的星空。
他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却走上了同一条美丽的风景。即使人生不同,两个人的善良和坚毅品质,以及豁达的心态却如出一辙。最让我感动的是卡茨最后的明信片,我看到弹幕说,这两个人可能是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了,我感到很伤感,但是影片中的两个人并没有为此而感慨,甚至没有拥抱,对于同行半年的人,他们只是简单的说了再见,就像明天早上还能看到彼此从帐篷里爬出来一样。
相信自己的人,才能完成想要完成的事,并永远保持着好奇心,正如卡茨的最后一张明细片:” 我很好奇,接下来做什么呢?“
发现这部电影终于发行了。赶紧去书架找到老布亲笔签名的书。电影都出了书还看。赶紧读读读....
是预算很少吗,小景别好多PD也很廉价...导演实在不行,off-colored jokes有点太多,Nolte还是很亮的~笑得很开心,路上风景和走山径的文化还蛮有趣,科普性质的游记书本来就容易流水账,看看笑笑得了~~有些地方真的有点让我想到Butch&Sundance,感慨唉...Bob没能跟Paul一起演真是太遗憾了。
显然导演并不是一个有户外经验的人,所以拍不出真正徒步的感觉
电影其实相当一般,就跟迄今唯一读过的那本比尔·布莱森的书一样。但当初看了《涉足荒野》之后就想去走Pacific Crest Trail,看了《朝圣之路》之后也想去走同名步道。如今这部看完,又想去走Appalachian Trail了。日子越过越少,清单越变越长。叹气……
人生平静久了,就如温水中的青蛙,就是需要靠折腾唤起生活的滋味。而两个社会地位不同的老伙伴一起上路,看起来是很美好的重新唤起友情的过程,可如果你是单身久了的人,就会知道有时候出门选择旅伴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当然了,这两件事我都不太有勇气去做,所以老爷子好样的。2016
爷爷们跋山涉水,为世人示范如何做清爽的老年人。爷爷之一是电影《Indecent Proposal》(译名《桃色交易》,并不黄)主演。怎么说呢,爷爷老了也是迷人的爷爷,不是因为老了才迷人,是因为他本来就很迷人。
人生总有着各种各样的起起落落,片中的两位老人大概能算上已经步入黄昏走向下坡了,但是他们却不畏惧已经无法支撑的身体做着让人佩服和勇敢的事情。最美的风景是走出来的是开拓出来的,两位老人向我们展示了美丽的风景和幽默的对话,看似琐碎的言语和调侃,却轻松而自在。
Because I’m curious and I love being curious. I like knowing things about the world that we’re living in.(以及那个话唠且一直diss装备的女人太真实了,我也碰到过,徒步路上遇到这样的简直要发疯!哈哈哈哈)
片子中规中矩。我只想说,看海报封面我以为是一个老头和一个年轻人的鸡汤之旅,看了全片才知道原来是两个老头。
两个爷爷都好可爱呀
悠哉日常
比較布萊森
毕竟是根据一本随笔改编的,故事性偏弱,但很好地保留了布莱森的幽默,也没过度诠释和拔高。
飞机上挑电影完全靠名字和海报,没想到刚好是讲Bill Bryson老爷子。演员选得不好,长相太正统,反而是演基友的老爷爷比较像本人。很喜欢拍到老爷子屋子的镜头,看见了墙上的图书馆照片。
人在旅途
3.5星。好基友,好朋友。
不算俗套的鸡汤,其实有很多对年华逝去的慨叹,还有就是旅行的悠然与快乐。曾经叱诧风云的罗伯特雷德福,如今跨过一条小河沟都是一场大冒险。
雷德福本来是想和保罗纽曼拍这片
怎么什么书都能拍电影啊
比想象中有趣耶,Shaal姐太搞笑了